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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临2015-044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力威尔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1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803,862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2,430,8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48,714.4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582,181.5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029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总投资由26,470.59万元变更为16,42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由17,470.59万元变更为9,705.88万元,实施主体由"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力威尔航空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力威尔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丁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四方经协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 甲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1350154800008617,专户计划存放金额为人民币5,357.72万元。该专户仅用于乙方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乙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 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季度对甲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乙方授权本次发行保荐代表人朱锐、孔德仁、李峰立、司维以及丁方指定的其他人员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 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甲方、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乙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该专户总额的10%的,乙方、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5-046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口服液GMP车间建设项目、胶囊剂GMP车间项目、颗粒剂GMP车间项目、膏剂GMP车间项目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非公开发行中终止项目募集资金12,574.54万元、首次公开发行中终止项目募集资金2,900.00万元、以及自有资金2,671.26万元共计18,145.80万元用于收购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辰药业”)51%股权。该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康辰药业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康辰药业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其51%股权,康辰药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现将相关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00万元整 股东及股权结构: ■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073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浙江省天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实业)《关于股份质押的函》,现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9月15日,天地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64,2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10%。其中,天地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9%。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 ■ 天地实业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南江B 公告编号:2015-059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解决公司B股历史遗留问题,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200160,证券简称:南江B)已于2015年1月23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上述相关事项仍在推进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雅本化学(300261)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雅本化学(股票代码: 300261)自2015年9月16日起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的要求,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雅本化学(300261)股票自2015年09月1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09-18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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