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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4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1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5年7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局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再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一)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8,125万股(按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431,200.00万元及扣除现金分红后的发行底价11.31元/股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华发集团将按照不超过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40.00%,但不低于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24.87%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额的部分,公司将利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拟募集资金投资额存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局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回避表决。 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5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再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5年7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 1月22 日、 2015年3月19 日及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局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并经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再次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五)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3,580万股(按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492,900.00万元及扣除现金分红后的发行底价11.31元/股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华发集团将按照不超过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40.00%,但不低于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24.87%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范围内,董事局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8,125万股(按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431,200.00万元及扣除现金分红后的发行底价11.31元/股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华发集团将按照不超过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40.00%,但不低于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24.87%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七)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额的部分,公司将利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拟募集资金投资额存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局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额的部分,公司将利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拟募集资金投资额存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局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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