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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5-12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9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5-12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9月18日,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莱茵体育以全资子公司上海莱德置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坐落于上海金山区的商铺(面积:3,234.29平方米)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华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新华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莱茵体育以其拥有的坐落于嘉兴市的嘉禾北京城商铺(面积:6,080.01平方米)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15年4月8日起至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3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蓝凯贸易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分别向招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华夏银行新华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6,000万元、2,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蓝凯贸易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6,4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80%;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20%。

  蓝凯贸易公司注册地: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1楼;法定代表人:陶椿;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橡胶、塑料、油脂、纸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陶瓷、玻璃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文教用本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农副产品(不含食品)、苗木(不含种子)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 2014年12月31日,蓝凯贸易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0,516.47万元,负债总额55,266.46万元,所有者权益5,250.01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63,403.61万元,净利润-303.2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蓝凯贸易向招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借款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3,000万元

  3、担保期限:1年

  (二)蓝凯贸易向杭州银行西湖支行借款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2、担保金额:6,000万元

  3、担保期限:1年

  (三)蓝凯贸易向华夏银行新华支行借款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2、担保金额:2,000万元

  3、担保期限:1年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凯贸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蓝凯贸易提供担保主要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目前蓝凯贸易经营情况较好,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可有效监控该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上述借款偿还风险可控,公司对蓝凯贸易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9月18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贷款2,000万元港币提供担保。截止到2015年9月18日,实际担保余额2,000万元港币。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35%,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0%。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2015年9月18日,实际担保余额2,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43%,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1%。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2015年9月18日,实际担保余额1,5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32%,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91%。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担保余额1,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21%,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61%。

  5、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50,000万元提供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担保余额50,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69%,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37%。

  6、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担保余额5,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7%,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4%。

  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担保余额6,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28%,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64%。

  8、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借款余额25,8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52%,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67%。

  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借款8,879.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借款余额6,565.2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40%,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99%。

  1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凯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5,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借款

  余额25,06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36%,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22%。

  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借款20,28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4.34%,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32%。

  12、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6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借款余额10,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14%,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07%。

  1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城路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借款余额1,000万。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21%,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61%。

  14、公司为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9月18日,实际借款余额9,320万。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99%,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6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蓝凯贸易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蓝凯贸易与各银行所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5-122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通知,其所持有的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1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86%),已于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解质手续。

  同时控股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7%)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于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从质押日起押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止。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集团共持397,500,000股股票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46.2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3,1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2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4,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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