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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69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九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3日 14点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厦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3日 至201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5年9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10月9日(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大厦九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0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本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融智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 ● 委托贷款期限:三年 ● 贷款利率:以委托贷款协议签订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或公司)近期拟与兴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以下简称为兴业银行)、成都融智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融智大数据)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兴业银行向融智大数据发放委托贷款上限不超过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以委托贷款协议签订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董事会已对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融智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1栋5层 法定代表人:杜同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数据处理;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软件开发外包服务;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深圳市金慧融智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5万元,占注册资本25.50%;杜同舟出资195万元,占注册资本19.50 %;钟志刚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5 %; 融智大数据成立于2015年3月3日,截止 2014年8月主要财务指标:公司总资产22,310,306.56元,净资产9,996,306.56元。净利润-3,693.44元。(未经审计)。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融智大数据公司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具备还款能力。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已将上述委托贷款业务计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内进行监管,同时,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融智大数据的经营情况。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至2015年9月18日,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为4000万元。无逾期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5—068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7人。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风险敞口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新还旧等,并由深圳市金证软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议案仍需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证博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金证同洲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分别向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元,不超过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元的借款额度。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为支持其发展,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共计人民币捌仟捌佰万元整元的借款。以上借款的期限为三年,利率为借款协议签订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由于经营需要,公司通过兴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向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成都融智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向成都融智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上限不超过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元,以上发放委托贷款的期限为三年,利率为委托贷款协议签订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提名,公司聘任王凯、王桂菊、罗宇辉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高管简历 王凯,现年43岁,硕士,曾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王桂菊:女,47岁,大专,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专业,王桂菊女士2008年至2010年任华南金证总经理兼管理软件中心总经理、2011年起任总裁助理兼管理软件中心总经理、2013年起任公司营销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营销总监。 罗宇辉 男,51岁,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2002年9月入职金证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首席科学家、产品管理委员会主任。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证博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证博泽)、成都金证同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证同洲)因经营需要,分别向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元不超过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元的借款额度。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为支持其发展,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共计人民币捌仟捌佰万元整元的借款,并由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5年 9月 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金证同洲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成都高新区天仁路222号1幢2单元4层10号 法定代表人:杜同舟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销售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并提供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产品开发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成都金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306万元,占注册资本51%。杜同舟出资294万元,占注册资本49% 其它说明:成都金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证同洲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663,697.18元,净资产5,924,491.67元。净利润-4282.28元。(经审计)。 2、公司名称:成都金证博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成都高新区天顺北街39号1层 法定代表人:杜宣 注册资本:1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网络设备并提供技术服务。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成都金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7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 金证博泽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264,928.33元,净资产17,244,596.61元。净利润26,579.58元。(经审计)。 三、本次借款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 2、借款期限:三年; 3、资金占用费率:以借款协议签订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4、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借款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金证博泽、金证同洲提供借款,解决其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其做大做强。金证博泽、金证同洲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本次借款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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