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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5-041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9月21日上午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全资孙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来春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上述相关意见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并在《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增发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或增发等事宜,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并在《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在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5-042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9月21日在立讯精密东莞厂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9月17日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纵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并在《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码:2015-043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期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股东应正确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合法合规,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二)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于2015年9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5年10月8日(星期四)9:00-12:00,13:30-1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75;投票简称:立讯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若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若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证券事务办公室 李雄伟 王逸

  电话:0769-87892475

  传真:0769-87732475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编:523650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附件: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致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5年10月9日在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全资孙公司)召开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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