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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股票代码:000778 公告编号:2015-68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778,证券简称:新兴铸管)连续2个交易日(2015年9月18日和9月2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66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2015年5月,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被申请人一")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 )寄达的《DS20150316号资产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以下简称"《仲裁通知》" )的事项。 《仲裁通知》称,申请人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虔盛创投"或"申请人")已就我司与其于2013年8月27日签订的《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引起的的争议向贸仲委提出仲裁申请,并经贸仲委审核后受理。该仲裁事项的被申请人包括我司、黄平、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上犹宏腾新材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赵平华、新疆伟创富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黄建荣、王为等。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如下: (一)裁决确认本申请人一(即我司)发给申请人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函》无效; (二)裁决被申请人一(即我司)承担本案仲裁费及申请人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必要费用,暂止至提起本案仲裁之日为人民币30万元。 关于该仲裁事项的详细信息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024号公告。 二. 本次仲裁进展情况 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贸仲委于2015年9月14日发出的《DS20150316号资产协议争议案开庭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33542号)。仲裁委决定于2015年10月12日下午14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室开庭审理此案。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该仲裁事项虽已完成组庭且已确定开庭时间及地点,但仲裁结果及何时能够形成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计该事项的影响。我司将积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全力争取我司的正当权利,保护股东利益。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了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针对该仲裁事项,我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7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A;证券代码:000016)于2015年9月17日、9月18日和9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另外本公司B股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B;证券代码:200016)于9月18日和9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局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局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和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事项。 2、《证券时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5-06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 持 人:董事局常务副主席陈泰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与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00人,代表股份338,955,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88,765,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95人,代表股份250,189,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宝安地产股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8,889,3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 反对61,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唐华英、郭鹏 3、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经办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资料进行信息披露和依程序规定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司存档备查。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3 债券简称:13大立债 债券代码:11217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9月18日、9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4.6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具体详情请查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除上述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8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仁和药业,证券代码: 000650)于 2015 年9 月 17 日、 9 月 18日、 9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本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咨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5 年9 月 12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披露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等公告。由于本次项目部分拟收购目标资产和拟投入项目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审核尚未完成,还需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并编制完成《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及《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故公司需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补充决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5-9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海洋牧场透明度的举措》。公司决定开放春季(4-5月)、秋季(9-10月)底播虾夷扇贝抽测过程,增加底播虾夷扇贝存量的外部调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10)。 公司已于2015年5月15日-27日完成了春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活动。详情请见2015年5月9日及2015年6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5、2015-38)。 为继续积极落实对于资本市场的承诺,进一步提升海洋牧场的透明度,公司制定2015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方案,具体如下: 一、抽测时间:自2015年9月29日开始,预计2015年10月19日结束。具体时间将随海上作业天气等因素进行微调,调整时间以实际作业过程中的记录时间为准。 二、参加抽测人员:公司海洋生物研发中心人员9人(包括科研19号船员)、随船投资者代表3人(其他投资者可另船参观)、外部海洋专家、长海县电视台记者。 三、抽测方式:采用科研19号船,以视频计量数量、以采集器采集扇贝测量规格的方式进行。 四、抽测点位:本次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涉及2012年-2014年底播虾夷扇贝预估到12月末未采捕海域面积约124万亩,计划调查点位60个。 五、投资者代表参与报名方式 1、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28层投资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截至2015年9月25日收市时的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4)按照股东登记时间顺序,取前3名股东作为本次公司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活动的随船的投资者代表。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联系人:张霖、王珊 联系电话:0411-39016968 传真:0411-39989999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8层 邮编:116001 2、参与抽测活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8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等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9月8日、9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次筹划的收购资产事项涉及分别收购境外和境内医药公司股权两项资产。自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商谈、推进本次收购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 境外医药公司股权收购事项已于8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收购Cytovance Biologics, Inc.股权的公告》; 境内医药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目前双方已制定框架协议并就协议中关键性条款进行协商确定。鉴于境内医药公司股权收购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1 公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5-46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苏国泰,证券代码:002091)于2015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经公司核实,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8),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29、2015-31、2015-32),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4),并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5、2015-36、2015-37、2015-39、2015-40、2015-41、2015-42、2015-44)。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45)。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5-09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7日、2015 年7月14日、2015 年7月21日、2015 年8月4日、2015 年8月11日、2015 年8月18日、2015 年8月25日、2015 年9月1日、2015 年9月8日、2015 年9月15日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2015 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上述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有关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目前仍在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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