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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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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7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5月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266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核定注册金额为8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2015年9月21日,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5亿元人民币的发行,发行结果如下:

  ■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9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宝馨科技")股东朱永福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697.50万股及无限售流通股32.50万股,共计7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4%)质押给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9月18日,具体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接到自然人股东朱永福先生的通知,上述股票质押事项的购回交易日由2015年9月18日延期为2016年3月18日。

  截止本公告日,朱永福先生共持有本公司3,4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38%,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1,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4%,朱永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1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52%,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1,9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5-06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奥特迅")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前海奥特迅增资人民币4,500万元,此次增资后,前海奥特迅的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近日,前海奥特迅完成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2015]第83701641号),具体的变更(备案)事项如下:

  1、变更前后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元 10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元 100%

  2、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5-04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0日上午09:30开市起停牌。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于2015 年4月21日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于2015年5月5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进行审核,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2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 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 2015-10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不超过10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015年6月2日公司与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于2015年6月11日实际发放委托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5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9月17日提前还清上述贷款,并与公司办理还款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贷款利息累计544,450.47元。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10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5国元证券CP004,代码:071546004)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 行 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5国元证券CP004

  4、债券代码:071546004

  5、发行总额:14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61%

  7、到期兑付日:2015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上海清算所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上海清算所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上海清算所在兑付日划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上海清算所。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上海清算所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上海清算所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卫东

  联系方式:0551-62207196

  2.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璠

  联系方式:0551-62833711

  3.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

  联系人: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本期兑付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 http://www.shclearing.com )上刊登。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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