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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德")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新兰德从2015年9月23日起正式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83363099 二、本次新增新兰德为代销机构的基金包括: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1)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102)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2) 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3)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4) 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5) 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8)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9) 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6) 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7) 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107)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105) 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 210010;C类份额 210011)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14)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 210012;B类份额 210013)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10)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108)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67) 金鹰民族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8) 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66)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新兰德客服电话:400-166-1188 2、新兰德网址: http://8.jrj.com.cn/ 3、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4、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 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 基金合同的公告 鉴于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中信标普国债指数即将停止发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依据《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上述七只基金的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9月28日起对上述七只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上述七只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如下: (一)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中证7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二)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成份股加权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5% "变更为"(上证180指数收益率×80%+深证100指数收益率×20%)×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三)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沪深300指数增长率×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增长率×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增长率×75%+中证全债指数增长率×25%"。 (四)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于上述业绩基准的变更,本公司将对相关基金合同中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十五、基金的投资"中的"(五)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股票投资比较基准加上25%的债券投资比较基准。 股票投资比较基准采用中证700指数收益率。债券投资比较基准采用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二)《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十三、基金的投资"中的"(五)业绩比较标准" 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上证180指数收益率×80%+深证100指数收益率×20%)×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三)《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中的"六、业绩比较基准" 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增长率×75%+中证全债指数增长率×25%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1)沪深300指数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流动性;(2)沪深300指数是一只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良指数,该指数体现出与市场整体表现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风险调整后收益也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3)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本基金采用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 (1)中证全债指数是一个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较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2)中证全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3)中证全债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四)《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十四、基金的投资"中的"(五)业绩比较基准" 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1、本基金股票资产采用沪深300 指数作为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如下几方面原因: (1)指数的市场代表性较强 沪深300 指数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大约覆盖了市场65%的流通市值,成份股为市场中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投资股票,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与本基金股票投资范围比较适配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指数试运行结果显示,沪深300 指数走势强于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并且沪深300 指数与上证180 指数及深证100 指数之间的相关性高,日相关系数均超过99%,表明沪深300指数能够充分代表沪深市场股价变动情况。 (2)行业覆盖较全面 同样,由于沪深300 指数的样本来自沪深两个交易所,相对于传统的上证180 及深证100 等指数,沪深300 指数具有更好的行业覆盖程度,各类行业在指数中的权重更为均衡,利于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权重构造投资组合。 (3)指数权威性与公正性较强 沪深300 指数中的指数股的发布和调整均由市场权威性及公正性较高的沪、深交易所完成,由于其指数计算与发布不以盈利为目标,与其他券商或中介机构发布的指数相比,其公正性、可信度及权威性更高。而且,与其他指数发布机构相比,沪、深交易所具有更强的持续性,可以保证指数的长期稳定,有利于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 (4)指数获得渠道通畅 沪深300 指数通过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卫星行情系统进行实时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获得沪深交易所的联合授权,因此可以方便地获得沪深300 指数,并在指数构成变化时迅速、准确地予以更新。 (5)指数计算方法明确 由于指数构成和计算方法透明,在出现数据不畅或者无法接受卫星行情的极端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可自行计算该指数,保证投资基准的持续性,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2、本基金债券资产采用中证全债指数作为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如下几方面原因: (1)中证全债指数是一个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较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 (2)中证全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 (3)中证全债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3、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中的"六、业绩比较基准" 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1)沪深300指数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流动性;(2)沪深300指数是一只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良指数,该指数体现出与市场整体表现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风险调整后收益也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3)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本基金采用中证全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 (1)中证全债指数是一个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较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2)中证全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3)中证全债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三、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拔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 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兴业银行从2015年9月23日起正式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同时在兴业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4008895561 二、本次新增兴业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包括: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102) 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3)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4) 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5) 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8)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9) 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6)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14) 三、费率优惠活动 1、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务: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 2、申购费率优惠业务: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申购的所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的,统一优惠至0.75%,原申购费率低于0.75%,则按照原有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转换业务 1、不适用基金 上述基金中,中登注册登记系统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不支持与其他基金之间转换业务。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基金之间可相互进行转换。 2、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费用可详询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服。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a基金550,000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103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550,000×1.1364=625,02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550,000×1.1364×0.5%=3,125.10元 补差费(外扣)=(625,020-3,125.10)×0.3%/(1+0.3%)=1,860.10元 转换费用=3,125.10+1,860.10=4,985.20元 转入金额=625,020-4,985.20=620,034.80元 转入份额=620,034.80/1.103=562,134.90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550,000份a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1364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03元,在a份额赎回费率为0.5%,a、b份额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3%的情况下,则可得到b的转换份额为562,134.90份。 4、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基金管理人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2、兴业银行网址: www.cib.com.cn 3、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4、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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