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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版)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定价方式详见3、重大关联协议情况(2)金融服务协议。

  2、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与南山集团存在担保方面的关联交易,所有担保均为南山集团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报告期各期末,尚在履行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与关联方的担保主要由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产生,有利于公司的主业经营。

  3、重大关联协议情况

  (1)综合服务协议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协议规定: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生产用水、服装面料等产品以及废水处理等服务;公司向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电、汽、天然气以及铝制品等产品。产品与服务价格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无国家定价的,则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有效期十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内容如下:

  ■

  报告期内,南山集团向公司提供废水处理服务、生产用水的价格依据山东省及龙口市物价局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合理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山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电力、汽、天然气的价格依据山东省及龙口市物价局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合理且公允。报告期内向南山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铝制品按分产品品种的市场价格定价,提供废料、零星配件、粉煤灰等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定价。

  (2)金融服务协议

  本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6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具体有:(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优先选择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其提供结算服务的金融机构,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应方便、快捷,且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且不高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公司与南山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依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协议规定:(1)南山铝业在南山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并且不低于南山财务公司吸收南山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南山铝业有权了解市场价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存款服务。(2)南山财务公司为南山铝业提供结算业务的收费标准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支付管理办法为依据,并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3)南山财务公司向南山铝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且不高于南山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因此,公司与南山财务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

  (3)委托加工协议

  公司与怡力电业于2010年4月15日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协议约定每年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合计:怡力电业当年委托加工生产电解铝吨数×每吨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公司提供给怡力电业生产电解铝所需电的电度数×电价0.40元/千瓦时。

  公司与怡力电业于2010年7月30日签订了《委托加工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每年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合计:怡力电业当年委托加工生产电解铝吨数×每吨电解铝委托加工费-公司提供给怡力电业生产电解铝所需电的电度数×电价0.46元/千瓦时-公司提供给怡力电业生产所需碳素的吨数×碳素市场价格。

  此后,公司定期每年根据相关产品的物价局规定或市场情况调整电价及碳素的价格,与怡力电业签订《委托加工补充协议》。

  委托怡力电业加工电解铝的必要性:

  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采购大量的电解铝

  公司采取产业链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产业链覆盖热电-氧化铝-电解铝-熔铸-铝型材/热轧-冷轧-箔轧/锻压,下游主要产品为铝挤压材(铝型材)和铝压延材(铝板带、箔)。2014年,公司下游产品外销量分别为60.11万吨,公司自有电解铝产能仅13.6万吨,供需缺口较大,未来对电解铝的需求会逐渐增加。

  ②委托怡力电业加工电解铝,可以稳定公司原料的供应,降低生产成本

  怡力电业成立于2003年,成立后一直主要从事电解铝的加工业务,为公司所在的烟台及周边地区主要的电解铝生产企业之一,距离公司10公里左右。因此,通过与怡力电业的交易,公司可以减少运输费用,同时,由于公司主要从事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对原材料的质量和稳定供应要求较高,固定的供应商可以控制生产工艺,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量的稳定,更大的发挥公司的成本优势,提高南山铝业业绩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向怡力电业提供的氧化铝、碳素依据市场价格,向怡力电业提供的电力的价格依据当地的物价局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合理公允。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决策

  发行人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作了具体规定和安排,采取了必要措施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主要包括:

  1、决策权限

  关联交易的权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约定的权限进行审议批准。

  2、决策程序

  (1)公司关联人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① 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② 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③ 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属下列情形的,董事会有权要求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和其他当事人予以回避,但下述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有权参与该关联事项的审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a. 与董事个人利益有关的关联交易;

  b. 董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拥有关联企业的控股权或控制权的,该等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c.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的。

  ④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不参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该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过半数的有效表决权赞成该交易事项即为通过;如该交易属特别决议范围,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关联股东没有说明关联情况并主动提出回避申请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予以回避,该股东坚持要求参加投票表决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其他股东适用特别决议程序投票表决该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该关联股东是否需要回避,表决前,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对此作出详细说明,对非关联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公告中充分披露。

  ⑤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可以自行申请回避,其它董事可以要求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上述申请应在董事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董事会有义务立即将申请通知其余各位董事。有关董事可以就上述申请提出异议,在表决前尚不提出异议的,被申请的董事应回避;对申请有异议的,由公司的所有独立董事对该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该关联董事是否需要回避进行表决。如有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相关董事需要回避,则该关联董事应予回避。不服该决议的董事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该表决的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董事无法回避时,董事会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按正常程序表决,并在形成相关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中对此作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公告中披露。

  (2)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①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② 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③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④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3)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4)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单一合同或同类合同累计总额高于 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发表意见。

  (5)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定书面协议。协议的签定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6)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3、定价机制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取费原则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1)有国家定价(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

  (2)若没有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3)若没有市场价格,则适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定价;

  (4)若没有国家定价、市场价格,也不适合以成本加成法定价的,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关联交易双方根据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八、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股东行使职责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发行人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套的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人力资源管理、印章管理和使用等整个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山东南山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近年来,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在风险控制控制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为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制定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部门于年度结束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管理报告,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应立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组织机构与权责分配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各部门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及财务预算外的重大事项,需要向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再向集团主要领导汇报,经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后,再提交有权机构审议。

  发行人现有内部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发行人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次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制度》等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证券部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准备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

  第四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总额为921,5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82,348.00万元,未使用额度639,152.00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行的债务、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期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占发行人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11.90%,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0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其中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10)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3)汇所审字第7-0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4)第000036号、和信审字(2015)第00037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2013年4月,经财政厅批准,由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有关业务部及其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的。根据财政部、证监会财会[2012]2号文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以前年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按规定进行合并,公司需要重新聘请符合要求的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经 2013年7月8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公布了2015年1-3月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2015年1-3月的财务会计信息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2年度至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201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5年1季度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财务指标

  ■

  2、母公司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其中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10)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如下:

  单位:万元

  ■

  ■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10.08万元、1,280.65万元、1,407.24万元和299.1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3,461.71万元、78,081.98万元、89,889.37万元和9,858.59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表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损益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包括各类专项资金、研发课题补助、项目资金等)。

  总体来看,公司的经营业绩良好,利润率稳中有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正且保持稳定,随着公司中厚板项目、锻造件项目、高精度铝箔等高附加值项目的逐渐投产,公司产品结构有望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面临更好的发展机遇,能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提供有效保障。

  二、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

  2、假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将3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假设公司债券于2015年3月31日完成发行;

  5、假设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

  2、对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

  2、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假设公司债券于2015年3月31日完成发行;

  5、假设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

  (2)对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2015年6月26日,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5年7月13日,发行人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以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并综合考虑本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未来资金安排计划,首期拟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用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可以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满足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开发和主营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以2015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64增加至发行后的2.17,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52增加至发行后的2.24,公司流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经营稳定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资金来源为内部经营积累和外部信贷融资,对外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容易受到信贷政策的影响,融资结构有待完善和丰富。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综合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未来贷款利率变动带来的财务风险,降低发行人的综合资金成本。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

  电 话:0535-8616188

  传 真:0535-8616230

  联系人:隋冠男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15层

  电 话:021-60933183

  传 真:021-60936933

  联系人:徐巍、孙婕、王帅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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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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