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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9月22日,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金融地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之金融地A份额(代码:150281)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情况,因此,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三、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2倍杠杆水平。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金融地A份额与金融地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泰诚财富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9月23日起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代销的基金名称及代码如下: ■ 二、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自代销之日起在泰诚财富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从代销之日起,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代销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代销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三、自代销之日起本公司参加代销机构的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和定投申购基金的,享受费率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代销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每年开放一次,不开展日常申购和定投业务。 四、同时,本公司决定自代销之日起在泰诚财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1、从代销之日起,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相互转换。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每年开放一次,不开通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1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0)=0元 转入金额=10706.2-0=10706.2元 转入份额=10706.2/1.0135=10563.5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06.2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63.5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五、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3、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基金未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和转换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代销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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