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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常发股份,股票代码:002413) 于 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25日、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5日、2015年8月22日、2015年8月29日、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2015-041、2015-042、2015-046、2015-048、2015-053、2015-054、2015-057),并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2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本次重组方案为公司大股东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制冷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具体为常州常发制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常州市武进江南铝氧化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5-047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吴月华女士的通知,其于2015年9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1.58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及增持计划 2015年7月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3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的来源为其自筹取得。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吴月华女士(公司董事长黄河清先生和吴月华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99%股权,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27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黄河清先生和吴月华女士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增持日期:2015年9月22日 4、增持数量:61.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本次增持前,吴月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吴月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并通过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2015年9月22日,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9,6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71%。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吴月华女士承诺:在增持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5-037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签订重大合作协议,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3日起停牌不超过3个交易日。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重要事项,最迟于2015年9月28日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5-087号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接到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达院线,证券代码:002739)将于2015年9月23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核结果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6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产品信托资金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3日,在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购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保险经纪")过渡期内,民生保险经纪认购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民生信托o锦盛5号阳光100武汉大湖第项目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十二期)》3,000万份,投资金额3,000万元。 截至2015年9月21日,民生保险经纪收回了购买上述信托产品的3,000万元信托资金及信托收益4,818,904.11元。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5-5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唐均奇先生的辞职申请,唐均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本公告之日起,唐均奇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对唐均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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