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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5-035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5年9月21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徐宏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9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1.41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9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56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张华律师、吕丛剑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普通决议案 1、关于续签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及配套产品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7,50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0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关于续签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采购中速机零部件毛坯、柴油机零部件、备件及相关产品以及劳务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7,50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0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关于续签公司及附属公司向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柴油发动机、发电机及配套产品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7,50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0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关于续签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采购柴油发动机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7,50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0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二)特别决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96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0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华、吕丛剑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5-06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潮宏基,证券代码:002345)已于2015年5月2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并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7日、2015年7月4日、2015年7月11日、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25日、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8日、2015年8月15日、2015年8月22日、2015年8月29日、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2015-032、2015-034、2015-036、2015-037、2015-039、2015-041、2015-042、2015-043、2015-048、2015-049、2015-050、2015-057、2015-058、2015-062、2015-063)。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与收购资产有关,截至目前,该重大事项仍在商议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9月30日前确定相关收购方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方案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公告方案并复牌,公司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30日之后第一个交易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2015-042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经向间接控股股东问询,目前间接控股股东相关事项仍在加紧筹划中,但由于所涉及事项比较复杂,可能涉及资产重组,目前相关事项仍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包括就具体交易方案与各中介机构进行讨论、就有关事项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 公司将及时与间接控股股东进行沟通,了解上述重大事项筹划进展情况。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5-06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9月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84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要求在30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组织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并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一起着手准备《反馈意见》的回复,由于需要补充2015年半年报相关资料,无法按时提交书面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2015年11月6日前提交相关书面回复。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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