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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8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39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23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87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201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因2014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对发行价格做了相关调整,公司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说明。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88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39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进行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以下承诺函: 一、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详见附件一 二、梁桂秋出具的承诺函 详见附件二 三、梁桂添出具的承诺函 详见附件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3日 附件一: 承 诺 函 鉴于: 本公司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梁桂秋、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陈广明、刘裕、贺正刚、朱洁发行股票不超过46,868,3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0元。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就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承诺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收购普尔德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本公司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其他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严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医院手术部、ICU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本公司将设立专项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开披露,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 附件二: 承 诺 函 鉴于: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梁桂秋、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陈广明、刘裕、贺正刚、朱洁发行股票不超过46,868,3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0元,其中,本人梁桂秋拟认购8,521,516股,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作为尚荣医疗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同为尚荣医疗的关联方,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现本人承诺如下: 4、自尚荣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 年4月29日)前六个月(以 2014 年10月28日为起始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减持所持有尚荣医疗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亦不存在减持尚荣医疗股份的计划。 5、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尚荣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尚荣医疗股份,且不制定减持尚荣医疗股份的计划。 6、如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尚荣医疗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梁 桂 秋 2015年9月22日 附件三: 承 诺 函 鉴于: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梁桂秋、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陈广明、刘裕、贺正刚、朱洁发行股票不超过46,868,3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0元。 本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持有尚荣医疗股份5%以上的股东,作为尚荣医疗的董事,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同为尚荣医疗的关联方,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现本人承诺如下: 7、自尚荣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 年4月29日)前六个月(以 2014 年10月28日为起始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减持所持有尚荣医疗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亦不存在减持尚荣医疗股份的计划。 8、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尚荣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尚荣医疗股份,且不制定减持尚荣医疗股份的计划。 9、如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尚荣医疗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梁 桂 添 2015年9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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