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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5-128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第135条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4日向各位董事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会议由董事长何志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4月8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规模由不超过6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48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调整为3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由合计不超过154,320,900股相应调整为合计不超过123,456,790股,其他募投项目的规模保持不变。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前述会议后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公司拟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并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公司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前述会议后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拟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并相应调整发行股票数量。 (1)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9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9.10元/股,据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确定为26.19元/股。公司的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83,276,059股(含183,276,059股)。公司的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0,000万股,一致行动人合计认购数量不得超过10,000万股;若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则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之和不得超过10,000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以及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调整为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除以上调整外,包括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仍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调整后的方案保持一致、不做调整,公司募集资金规模仍为不超过480,000万元。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5-129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4日向各位监事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2、本次监事会于2015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昭龙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4月8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规模由不超过6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48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调整为3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由合计不超过154,320,900股相应调整为合计不超过123,456,790股,其他募投项目的规模保持不变。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前述会议后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公司拟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并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公司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前述会议后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拟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并相应调整发行股票数量。 (1)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9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9.10元/股,据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确定为26.19元/股。公司的股票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83,276,059股(含183,276,059股)。公司的股票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0,000万股,一致行动人合计认购数量不得超过10,000万股;若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则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之和不得超过10,000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以及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调整为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除以上调整外,包括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仍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调整后的方案保持一致、不做调整,公司募集资金规模仍为不超过480,000万元。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5-130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10月12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2015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15:00至2015年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 5、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千禧大酒店三层财富9厅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2发行数量 2.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就以上议案1至议案3,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10月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451号芯图大厦18层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10053 传真:0571-28280883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571-28280882 联系人:俞竣华、张凯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8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15:00至2015年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俞竣华、张凯平 2、电话:0571-28280882 3、传真:0571-28280883 4、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451号芯图大厦18层 5、邮编:310053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授权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万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5-131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02,497,892股,本次发行股份不超过183,276,059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不超过885,773,95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公司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但在公司股本和所有者权益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和上年同期指标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480,000万元,发行股份不超过183,276,059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5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的实际实施完毕日期为准)。 3、根据安信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对公司2015年的盈利预测,结合管理层自身做出的分析测算,假设2015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26,507.50万元,相较2014年增长60.28%。 4、假设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 5、公司对未来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预计)=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股权融资额);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司如下:ROE=P/(E0+NP÷2+Ei×Mi÷M0-Ej*Mj/M0),其中:P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收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可能造成短期内净利润未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三、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财务费用支出将减少,资产负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助于提高股东回报。”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经营管理,并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更好地保障股东回报,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2017年度)》(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5-132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络互动”)于2015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于2015年4月8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5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并于2015年8月30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规模由不超过6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4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由150,000万元调整为30,000万元,其他募投项目的规模保持不变。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201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再次进行修订,发行价格由不低于38.8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6.1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23,456,790股调整为不超过183,276,059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9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底价为26.19元/股。 三、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83,276,059股(含183,276,059股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将增加不超过183,276,059股(含183,276,05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增加股份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完成发行后确定),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何志涛、郭静波、陈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未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5-133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价格及发行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5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201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一)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4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底价为97.38元/股,鉴于公司已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280,999,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据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38.88元/股。公司的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9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底价为26.19元/股。公司的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二、发行数量 (一)调整前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23,456,790股(含123,456,790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0,000万股,一致行动人合计认购数量不得超过10,000万股;若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则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之和不得超过10,000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83,276,059股(含183,276,059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0,000万股,一致行动人合计认购数量不得超过10,000万股;若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则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之和不得超过10,000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调整发行方案之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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