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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6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增进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15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15 年9 月28 日(星期一)下午15:00 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洪泉先生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奉玮女士将与投资者通过网络在线交流与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5-074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82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5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10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通知: 亨通集团于2015年1月19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000万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为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限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19日,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月19日。 2015年9月23日,亨通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日,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上述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前为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限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8年9月10日,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23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亨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39,381,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5%,占亨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40%。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内容(详见公司2014-27号公告),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铜陵支行")及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汇")签署编号为"11512014280293号"的《委托贷款合同》, 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通过浦发银行铜陵支行向大连海汇提供人民币17,600万元的贷款。此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大连海汇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一年(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年利率均为13%,半年付息一次。 2015年9月23日,公司如期收回上述贷款本金人民币17,600万元,并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收取相应利息人民币2,304.0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收到的上述委托贷款的结算收益将计入当期收益。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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