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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5-051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光伏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5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光伏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5-05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光伏 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充分利用集团子公司在光伏产品生产及光伏发电等领域的良好基础,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团")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能源"),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开发太阳能光伏电站、从事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光伏系统应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业务,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得到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截止本公告日,注册资本金尚未投入。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南玻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南玻科技大厦十楼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太阳能光伏电站、从事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光伏系统应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业务。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股东: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南玻集团目前已经建成了包括高纯多晶硅材料、硅片加工、电池片及组件、光伏压延玻璃等业务的完整太阳能产业链,此次成立南玻能源公司不仅能够充分利用集团太阳能产业的优势拉动集团太阳能产业的健康发展,还能进一步完善集团太阳能业务的产业链,将南玻集团太阳能产业延伸至终端应用高增值领域,为公司创造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对外投资风险 设立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其他 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相关工商手续尚在办理中。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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