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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3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15:00至2015年9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83,784,6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1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83,784,6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1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相关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83,784,6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183,784,6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83,784,6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83,784,6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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