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10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浙江临海永强股权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浙江临海永强股权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中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北京万象新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见公司2015年8月1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并购中心是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的合伙企业,相关公告分别于2014年10月28日及2014年12月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并购中心第二期出资合计5,000万元均已到位。 依据并购中心与北京万象新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署的《投资协议》,并购中心已完成出资,且交易对方已完成股权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5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收到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给予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停电镀生产线资金补助的通知》(淳经开[2015]96号)。基于公司积极响应省环保工作部署,关停了淳安县生产基地全部电镀生产线并拆除相关设备,造成了一定财产损失,浙江淳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公司一次性补助1,910.7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全额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资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当期损益。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补助金额与公司相关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报废净损失1,038万元,详见《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以及因生产线关停造成的停产误工损失、拆除清理费用(经测算,共计约 1,000万元)等经济损失相抵后,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较小,不会引起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对2015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预计的调整。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47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回复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报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5-08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部分 解押、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的通知,获悉山田林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押、质押。 2014年12月23日,山田林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3,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116】号公告)。因业务需要,山田林业于2015年9月22日办理了上述3,000万股股份的解押手续,本次解押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3.54%。 2015年9月22日,山田林业继续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股份为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山田林业持有本公司304,061,2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35.88%,已累计冻结股份168,58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5.44%,占公司总股份的19.89 %。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