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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5-06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9月18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11名董事均在表决票上行使了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相关公告全文同时刊登在2015年9月3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 三、备查文件 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5-062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6日 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10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15:00至2015年10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南通市崇川路288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0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公司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 电话:0513-85058919;传真:0513-85058929 邮编:226006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蒋澍;证券事务代表:丁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六、备查文件 1.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6。 2.投票简称:“通富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通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说明:1、请股东在选定项目“赞成”、“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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