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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5

  债券简称:13大立债 债券代码:11217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2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就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监事会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核查后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庞惠民先生、周进女士、刘晓松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庞惠民先生、周进女士、刘晓松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5年10月15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6

  债券简称:13大立债 债券代码:11217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会议对该议案未能形成决议,因此本次会议将审议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2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对相关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与会监事审议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将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范奇先生、崔亚民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监事,需进行回避表决。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公司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7

  债券简称:13大立债 债券代码:11217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15:00至2015年10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8日(星期四)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15年10月8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证券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 刘宇 包莉清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传真号码:0571-86695649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4.

  2.投票简称:“大立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大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15:00至2015年10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效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的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大立科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4)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5)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内打上“√”

  ■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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