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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5-074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9日(周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海林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59,413,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72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59,337,4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71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6,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5%;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代表股份合计76,349股,占总股本80,355万股的0.0095%。 董事王海林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同意122,185,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6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36%。关联股东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6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317%。 2、审议通过《关于为海南中航特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359,372,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韦佩律师、文梁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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