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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7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原董事马恩彤女士已辞去董事职务,出席会议的董事八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四名。董事马军先生、董事韦剑锋先生、独立董事陈敏女士和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马军先生委托胡军先生,韦剑锋先生委托谢剑琳女士,陈敏女士和仇向洋先生委托魏莉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八人,实际行使表决权八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因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胡军先生、马军先生和李玉铎先生回避行使表决权。

  同意渤海证券拟定向增发不超过40亿股,计划募集资金125亿元的预案。首先对老股东和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定向增资,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股,拟发行价格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渤海证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确定;然后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引入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投资者,发行价格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全部定向增资完成后,单一新增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持股份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

  渤海证券拟进行的定向增资,可满足渤海证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促进其扩充资本实力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渤海证券未来发展,股权进一步多元化符合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改革方向。董事会同意渤海证券的增资方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泰达集团将回避行使表决权。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预案并放弃认购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73)

  二、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认购权利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因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胡军先生、马军先生和李玉铎先生回避行使表决权。

  目前公司持有渤海证券股份1,050,459,700股,持股比例26.0195%,若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发行股份,公司可认购650,487,500股,以预计价格3元/股(其最终价格将根据评估结果由股东大会确定)测算,预计需认缴增资金额为1,951,462,500元;以渤海证券定向募集40亿股为准,公司若不放弃认购权利且维持原持股比例所需出资的最低金额为3,122,334,358元;若公司放弃认购权利,渤海证券募集40亿股后,公司持股比例将降至13.07%,公司是否继续对渤海证券拥有重大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渤海证券拟进行的定向增资,预计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如进行认购将承受较大现金流量压力。按照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结合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环保产业、区域开发产业等主营业务板块发展资金需求较大,此次渤海证券增资所需资金较大,公司年初未安排资金计划,公司拟放弃本次渤海证券定向增资认购权利,不参与其本次增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泰达集团将回避行使表决权。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预案并放弃认购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73)

  三、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决定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74)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一、二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泰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7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在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喆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渤海证券定向增资,可满足渤海证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意渤海证券拟定向增发不超过40亿股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泰达集团将回避行使表决权。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预案并放弃认购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73)

  二、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认购权利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渤海证券定向增资,预计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如进行认购将承受较大现金流量压力。公司环保产业、区域开发产业等主营业务板块发展资金需求较大,此次渤海证券增资所需资金较大,公司年初未安排资金计划,拟放弃本次渤海证券定向增资认购权利,不参与其本次增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泰达集团将回避行使表决权。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预案并放弃认购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73)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7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

  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预案并放弃认购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渤海证券本次定向增资事项须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国资委等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渤海证券本次定向增资, 股东结构将有所变化,预计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放弃渤海证券本次定向增资认购权利,渤海证券定向募集40亿股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26.0195%稀释为13.07%,公司是否继续对渤海证券拥有重大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认购权利的议案》。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因自身发展需要拟定向增发不超过40亿股。首先对老股东和市属国有企业定向发行不超过25亿股,目前初步预计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确定;然后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引入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投资者,发行价格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全部定向增资完成后,单一新增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持股份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

  目前公司持有渤海证券股份1,050,459,700股,持股比例26.0195%,若按公司现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发行股份,预计需认缴增资金额为1,951,462,500元。如放弃认购权利,渤海证券定向募集40亿股后,公司持股比例稀释为13.07%。

  渤海证券拟进行的定向增资,预计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可满足其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促进其扩充资本实力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拟同意渤海证券的增资方案。公司如进行认购将承受较大现金流量压力,且按照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结合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环保产业、区域开发产业等产业板块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拟放弃本次渤海证券定向增资认购权利,不参与其本次增资。

  本次渤海证券拟进行的定向增资, 须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国资委等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因渤海证券现第一大股东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国际”)与本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三)本关联交易已由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胡军先生、马军先生和李玉铎先生回避行使表决权。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9号泰达金融广场11层;

  3.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4. 法定代表人:卢志永;

  5. 注册资本:1,037,279万元;

  6. 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5668824827;

  7. 经营范围:重点对金融业及国民经济其他行业进行投资控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进行金融综合产品的设计,促进机构间协同,推动金融综合经营;对金融机构的中介服务;金融及相关行业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的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资产受托管理;

  8. 泰达国际于2007年12月11日组建成立,是专注于金融资产投资和控股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承担天津市属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整合市属国有金融股权,对控股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和绩效水平进行考核管理,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金融资产依法实施监督,负责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

  泰达国际2014年年度净利润:14.97亿元,净资产:143.47亿元。

  (二)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泰达国际实际控制人均为泰达控股,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构成关联关系。相关股权关系如下图:

  ■

  (三)2015年初至今,公司与泰达国际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参股公司渤海证券拟定向增资的股权;

  (二)渤海证券概况

  1. 企业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室;

  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5. 注册资本:4,037,194,486元;

  6. 成立日期:1988年3月1日;

  7.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基金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业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渤海证券目前股东总数为26家,泰达国际持有2,166,741,007股,持股比例53.6695%,为控股股东。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泰达控股是公司与泰达国际的同一实际控制人,故泰达控股是渤海证券实际控制人。

  9. 渤海证券是唯一一家注册在天津地区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6家重要子公司和分公司、51家证券营业部。近五年业务经营发展良好,净资产复合增速22.05%,营业收入复合增速11.97%,净利润复合增速21.62%。

  经审计的近三年及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目前持有渤海证券股权1,050,459,700股,占比26.0195%,对其拥有重大影响,此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四、渤海证券拟进行的定向增资情况

  (一)定向增资方案

  渤海证券定向增资发行不超过40亿股,首先对老股东和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定向增资,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发行股份,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股,拟发行价格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确定;然后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引入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股,发行价格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全部定向增资完成后,单一新增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持股份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

  (二)渤海证券定向增资发行价格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本次渤海证券定向增资发行价格定价方式为:现有股东优先认购股份的发行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股东大会最终确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引入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投资者,发行价格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同时,定向增资预案还需获得国资委等部门批准。因此,本次渤海证券定向增资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三)定向增资的必要性

  渤海证券是唯一一家注册在天津地区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近年来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稳中有升,但在券商行业中的发展受制于净资本规模较少,扩充资本金已成为其发展的必然选择。预计本次渤海证券拟进行的定向增资,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其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将保持稳定。募集资金投向既满足了证券行业发展趋势与竞争形势的需求,又顺应了监管层对于证券公司持续补充资本金的要求,股权进一步多元化有利于渤海证券未来发展,符合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改革方向。

  五、公司放弃认购权利的情况

  (一)公司相关认购权利

  若本次渤海证券定向增资预案最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国资委等部门批准;股东大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的老股东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发行股份价格为3元/股;最终按照预案足额发行40亿股。

  1. 目前公司持有渤海证券股份26.0195%的股权,若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发行股份,预计需认缴增资金额为1,951,462,500元;

  2. 若不放弃认购权利且维持原持股比例所需出资的最低金额为3,122,334,358元;

  3. 公司放弃认购权利,渤海证券定向募集40亿股后,公司持股比例降至13.07%。

  本次增资后渤海证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需待其增发工作结束后方可确定。

  (二)公司放弃认购权利的原因

  本次渤海证券拟进行的定向增资,预计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但按照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结合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环保产业、区域开发产业等主营业务板块发展资金需求较大,此次渤海证券增资所需资金较大,公司年初未安排资金计划,因此公司拟同意渤海证券本次定向增资预案并放弃认购权利,不参与其本次增资。

  (三)公司放弃认购权利的影响

  公司现持有渤海证券股份1,050,459,700股,持股比例为26.0195%,是第二大股东,对其拥有重大影响,公司对渤海证券的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鉴于公司拟放弃本次渤海证券定向增资的认购权利,在其完成定向募集40亿股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将下降至13.07%。公司未来对渤海证券的重大影响在其增资扩股后可能继续拥有,也可能丧失对其重大影响,这需要在其完成定向增资后与其新的股东协商。

  鉴于渤海证券定向增资扩股的公允价值尚未确定,公司就上述对渤海证券持股比例下降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影响分析如下:

  1. 对渤海证券仍旧拥有重大影响

  如公司在渤海证券定向增资后仍然对渤海证券拥有重大影响。那么公司对渤海证券的投资仍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按照更新的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对渤海证券失去重大影响

  如公司在渤海证券定向增资后对渤海证券失去重大影响。那么公司对渤海证券的投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核算,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7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2日。

  2. 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 议案一涉及终止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4. 议案三、四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行使表决权。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29日14:30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9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00至2015年10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6层16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终止二级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1.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的议案》;

  4.《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认购权利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议案三、四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行使表决权。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7日和2015年10月28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52

  2. 投票简称:泰达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泰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谢剑琳女士、王菲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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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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