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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中冠A/中冠B 公告编号:2015-06136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5-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冠股份”)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经完成。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方,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华联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华联集团,以及交易对方陈略、何飞燕、何森、吴晨曦、朱丽筠、冯任懿、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砻佰汇润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西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佛山海汇合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鑫和泰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已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股份锁定期、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承诺。 上述承诺已被《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引用,上述交易对方对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相关承诺内容无异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方主要承诺如下: 一、中冠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华联控股作出的重要承诺
三、华联集团作出的重要承诺
四、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五、其他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九泰基金作出的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上述各项承诺持续有效,仍在履行过程中。交易对方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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