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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4版)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亚夫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济宁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企业投资管理;服装鞋帽的加工及销售;棉纱、棉花、毛纱、毛条及毛、棉、化纤产品、日用百货、五金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机械、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产品的批发、零售;纺织及机电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邱亚夫先生,持股比例51%。

  关联关系:如意投资持有如意科技53.33%的股权,如意科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毛纺集团”)52.01%的股权,是毛纺集团的控股股东,同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邱亚夫先生控制的企业,且邱亚夫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及如意科技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657,279.88万元,净资产为678,847.40万元,201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120,610.71万元,净利润为66,268.53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2,716,478.11万元,净资产为701,021.91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027,439.07万元,净利润为22,174.51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温州庄吉成立于2013年8月30日,住所: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586号,法定代表人:白桦,注册资本:12,880.6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装、皮鞋、领带、服饰配件、纺织品、针织品制造和销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并同意,乙方向甲方购买甲方合法持有的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51%股权。

  四、本次交易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如意投资于2015年10月12日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中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1)合同主体

  甲方:济宁如意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三)现金购买股权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现金用以向甲方购买甲方所持有的温州庄吉51%股权。

  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交易标的的收购价格以乙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15]11105号)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23,309.71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价格为11,880万元。

  3、本次发行完成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标的购买价款的50%,交易标的交割审计完成后三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标的购买价款的30%,交易标的交割中涉及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全部完成后三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标的购买价款的20%。 如乙方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标的购买价款,则不足部分由乙方利用自筹资金支付。

  (四)交易标的交割

  就交易标的的交割,甲方应督促温州庄吉在本协议生效后九十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将温州庄吉51%股权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甲、乙双方应积极促成上述相关法律手续之完成。

  (五)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内,如温州庄吉产生盈利,则盈利归乙方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甲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进行全额补偿。温州庄吉过渡期的损益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确认(以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作为审计基准日)。若发生亏损,则甲方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全额补足。

  2、于交割日前,温州庄吉应:

  (1)不进行重大资产处置;

  (2)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采取非正常的购买、出售、租赁、管理、会计、营运方式或其它任何方式,导致与本协议签署之前相比,温州庄吉出现实质性的变化;

  (3)尽最大的努力保持其业务联系,保持与客户及其他有业务联系各方之间的现有关系;

  (4)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再签订不属于其正常运作范围之列的新的合同、承诺或交易;

  (5)在未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不对其股东宣布、分配、支付股利;

  (6)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做或不承诺去做下列事项:

  承担任何实质性的义务或责任,不论是确定的还是或然的,但企业正常运营除外;

  放弃任何实质性的权利或对任何实质性的索赔作出承诺。

  (7)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对现行合约、承诺或交易进行实质性的修改或修正,或取消及终止,但温州庄吉正常运营所要求的除外。

  3、交割日前,甲方应确保不将其持有温州庄吉股权进行质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置或托管给第三方。

  4、交割日前,乙方和甲方共同对温州庄吉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应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职责。

  (六)盈利预测补偿

  乙方承诺:温州庄吉2015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7,984.1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8,901.68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9,839.26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798.98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1,828.05万元。若温州庄吉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各年度实现的实际营业收入数低于上述当年营业收入预测数的,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

  若温州庄吉2015年、2016年和、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各年度实现的实际营业收入数低于上述当年营业收入预测数的,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则乙方按照下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现金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营业收入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营业收入数)×10%-已补偿金额。

  (七)债权债务处理和员工安置

  本次交易系股权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人员安置。

  (八)税费负担

  协议双方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全部税收和费用,除本协议及协议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九)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下列条件均获满足之日起生效:

  (1) 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乙方涉及本次交易的非公开发行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 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乙方涉及本次交易的非公开发行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 乙方涉及本次交易的非公开发行及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 甲方已合法拥有温州庄吉51%股权。

  2、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但下列情形除外:

  (1) 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变更本协议。

  3、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 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核准乙方涉及本次交易的非公开发行;

  (2) 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 因法律及政策环境的变化致使本协议失去其履行的可能或履行已无意义;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可履行,且经本协议双方书面确认后终止。

  五、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上述拟收购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公司与如意投资一致确认,交易标的的收购价格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收购股权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金额在评估工作完成后,双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予以确定。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15]11105号),温州庄吉100%股权的评估价值23,309.71万元,增值原因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温州庄吉51%股权转让价格为11,880万元。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收购温州庄吉,公司业务范围将从单纯的服装面料生产向服装加工制造延伸,从而充分发挥上游纺织原料和下游服装生产的协同效应,完善产业链,扩大经营规模,改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是实现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温州庄吉作为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从事毛纺织类服装的生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形成上下游关系,存在精纺呢绒购销业务的关联交易,随着服装生产规模扩大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会进一步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温州庄吉进入上市公司,可以消除上述关联交易。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如意投资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前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鉴于审计评估已完成,交易价格已确定,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前就该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进行充分论证后,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时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项目市场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整合,扩大经营规模,减少关联交易,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将用于购买关联企业如意投资持有的温州庄吉51%股权,交易双方均同意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并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评估值,确定交易价格为11,880.00万元。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如意投资签订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编号:2015-064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原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菱花”)向银行借款提供了为期三年最高额度3,5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于近日到期,公司拟定继续为其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年之内。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济宁市高新区菱花路

  法定代表人:江保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味精的生产销售

  住所: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与公司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山东菱花创建于1999年,是国家级大型企业集团,被列为520户国家重点企业、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山东省计划单列企业,连续14年被山东省农业银行评为“AAA”级信用企业,济宁市经济效益支柱企业。公司的主导产品“菱花”牌味精,被指定为人民大会堂宴会专用味精,2000年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年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绿色食品”; 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体系认证、犹太认证和海拉尔认证。

  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31,096万元,净资产为68,829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196,687万元,净利润为6,720万元,资产负债率47.50%。

  截止2015年0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123,424万元,净资产为72,600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05,605万元,净利润为3,771 万元,资产负债率41.18%。

  三、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授权提供担保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年之内有效。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4、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山东菱花提供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山东菱花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即与公司互保,截至目前,山东菱花已为本公司在银行的借款提供了总计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为此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与山东菱花互相提供担保有利公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山东菱花提供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此笔担保之前公司已为山东菱花提供2,2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为山东菱花继续提供担保,因此上述担保实施后,截止信息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00万元,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8%,以上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山东菱花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该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截止目前,公司没有逾期担保情形。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菱花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实际偿债能力,符合担保要求,该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00万元,全部为对山东菱花提供的担保。该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措施及与公司互保,目前,该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总计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实施后,不会出现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编号:2015-065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本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定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0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7日—10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下午15:00-10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8、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安排

  2.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5、《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服装资产并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如意科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服装资产并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泰安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泰安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51%股权并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51%股权并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5、《关于审议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审议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的议案》;

  19、《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议案》;

  2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说明:

  1、除议案15外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需对中小投资者(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10月13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hinext.cninfo.com.cn)上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山东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72073

  联系电话:0537-2933069 传真:0537-293539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3;投票简称:如意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如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表 3: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

  请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长瑞。

  联系电话:0537-2933069

  传真号码:0537-293539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山东济宁如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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