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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15-056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将此公告中"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之"2、抵押资产基本情况"的资产评估值单位书写错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原文为:"于估价时点2015年5月26日,上述抵押资产评估值为14,952,359万元。" 更正为:"于估价时点2015年5月26日,上述抵押资产评估值为14,952,359元。" 对于上述公告错误,公司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13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12日,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4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695,451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08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确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主要内容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中标通知书,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二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活动(招标编号:0711-15OTL047)中标人,公司本次中标的产品总数量为683,700只,中标总金额为13,734.43万元。其中: 2级单相费控智能电能表中标数量为599,000只,金额为10,033.08万元;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中标数量为84,700只,金额为3,701.35万元。 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以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注册资金2,000亿元。国家电网公司于2009年12月开始实施"总部统一组织,省网公司具体实施"的集中规模招标采购智能电能表。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总金额为13,734.43万元,占公司经审计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7.74%。 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5年的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交易对方属大型国有企业,信用优良,不存在履约能力方面的风险。 2、本次中标的智能电能表产品为公司技术成熟产品,且非出口产品,所以不存在技术、汇率的风险,公司已做好了相应材料风险控制措施。 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2015年,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中中标两次(含本次),中标总数量为1,165,400只,中标总金额为25,383.73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5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12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张碧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碧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张碧华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因此,张碧华女士辞去监事需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碧华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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