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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15-A26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元科技”)于201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在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郑培敏先生因公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顾秦华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提名刘春奇先生、朱志浩先生、沈洪洋先生、周成明先生、胡增先生、俞雪中先生、蒋学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提名刘春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朱志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沈洪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周成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胡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俞雪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蒋学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提名顾忠泽先生、肖波先生、毛玮红女士、俞铁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在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1、提名顾忠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肖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毛玮红女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俞铁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远东砂轮有限公司向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净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办理最高额为2,000万元以内的承兑、保函、国内信用证业务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担保,最高额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ls2015-A27)。 四、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ls2015-A29)。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春奇,男,1962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苏州第一光学仪器厂副厂长;苏州市科委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苏州市科协副主席。现任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经核查,刘春奇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朱志浩,男,1960年10月生,本科,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苏州第一光学仪器厂副厂长,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晶体元件厂副厂长、厂长,苏州晶体元件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副总经理,苏州轴承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核查,朱志浩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沈洪洋先生,男,1970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纺织机械厂技术员、团委书记,苏州纺织控股公司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政工部副主任,苏州纺织控股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苏州工投物业托管公司总经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经核查,沈洪洋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周成明,男,1970年10月生,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电力电容器厂工艺员、企管科科员、全质办科员、副主任、主任,苏州三光集团公司综合办主任,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经核查,周成明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胡增,男,1963年4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苏州起重机械厂设计科副科长、厂长助理、总工程师兼技术质量处处长,苏州环球链传动公司副厂长,苏州富士数码图像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助理、研发中心副主任,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经核查,胡增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俞雪中,男,1963年7月生,党校研究生,工程师。曾任苏州工艺美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科员、行业管理处科员、技术中心副主任、调整发展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苏州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助理、董事会秘书兼人力资源部经理,兼任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创元大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经核查,俞雪中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蒋学明,男,1966年10月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核查,蒋学明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忠泽,男,1968年6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江苏省五四青年奖章。主持包括日本国重大研究计划,国家科技攻关,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在内的多项研究项目。在J. Am. Chem. Soc., Angew. Chem. Int. Ed., Phys. Rev. Lett.等国际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百余篇论文。 并拥有多项专利。现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教授、生物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环境与生物安全苏州市重点实验室主任、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院长、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生物材料与医疗器械研究所所长。 经核查,顾忠泽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肖 波,男,1968年2月生,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律师。曾任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泽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担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002438,SZ)独立董事。 经核查,肖波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毛玮红,女,1970年8月生,硕士,律师,曾任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毛玮红女士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俞铁成,男,1975年4月生,硕士,曾任上海保银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景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天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道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SH.600626)、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SZ.002071)、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033)独立董事。 经核查,俞铁成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51 股票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15-A27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瓷”)向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远东砂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砂轮”)向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3、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净”)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净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净安装”)办理最高额为2,000万元以内的承兑、保函、国内信用证业务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担保,最高额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电瓷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春辉路20号;法定代表人:俞雪中;注册资本:人民币8,300万元;经营范围:高压电瓷、避雷器、高压隔离开关等高低压电器产品及用于电气化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的电器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接对外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 2、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持有苏州电瓷7,173万股,占注册资本的86.42%,苏州电瓷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8月31日,苏州电瓷(母公司)资产总额为69,872.96万元,负债总额38,032.4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1,840.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43%。2015年1-8月,苏州电瓷(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472.06万元,净利润1,120.99万元(未经审计)。 (二)远东砂轮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苏州远东砂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青路86号。法定代表人:莫运水。注册资本:16,69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普通磨料、普通磨具、烧结刚玉磨具、涂附磨具,金刚石磨料及其制品,立方氮化硼磨料及其制品,工具,机床附件及小型机械设备,特种纺织品及后整理加工,矿物材料精细加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务和技术除外)。 2、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属于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8月31日,远东砂轮资产总额为26,086.94万元,负债总额9,398.7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688.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03%。2015年1-8月,远东砂轮实现营业收入10,163.38万元,净利润141.35万元(未经审计)。 1、基本情况 苏州净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号。法定代表人:钱宝荣。注册资本:5,01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承接机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安装与调试;医院手术室及各类病房的设计安装;自营和代理经营范围内的有关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江苏苏净100%股权,江苏苏净持有苏净安装出资额3,537.69万元,占70.5%股权,苏净安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8月31日,苏净安装资产总额为16,280.57万元,负债总额8,435.6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844.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81%。2015年1-8月,苏净安装实现营业收入12,310.77万元,净利润414.94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电瓷拟向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本公司为其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苏州电瓷为本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 2、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砂轮拟向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本公司为其借款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远东砂轮为本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 3、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为苏净安装提供办理敞口为2,000万元以内的承兑、保函、国内信用证业务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苏净安装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以有效净资产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关于为苏州电瓷担保 1、苏州电瓷目前订单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产品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为支持公司主业发展,同意为其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公司持有苏州电瓷股权86.42%,其他股东为苏州电瓷经营骨干,系自然人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3、苏州电瓷为本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了同等2,000万元的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二)关于为远东砂轮担保 1、远东砂轮目前财务状况良好,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借款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远东砂轮为本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 (三)关于江苏苏净为苏净安装担保 1、江苏苏净下属苏净安装经营情况良好,为支持公司主业发展,同意江苏苏净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办理承兑、保函、国内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 2、公司通过江苏苏净持有苏净安装出资额3,537.69万元,占70.5%,为苏净安装第一大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他股东为苏净安装经营骨干,系自然人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系所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借款,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量为18,080.02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底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66%。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量为17,193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底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99%。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15-A28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3日上午董事会结束后在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剑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韩震先生、陆惠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此预案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向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一、提名韩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提名陆惠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韩震,男,1960年4月生,大专学历。曾任苏州光明丝织厂技术员,苏州丝绸工业公司、丝绸工业局、丝绸集团公司财务处科员、副处长,苏州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科员、副主任。现任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审稽查部经理、财务总监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经理。 经核查,韩震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惠章,男,1957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链条总厂科长助理、厂长秘书、厂办主任、厂长助理、台湾万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驻沪办大陆投资事务主任,苏州环球链传动有限公司企管科、成本核算科科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处长、总经理助理,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创元集团财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 经核查,陆惠章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15-A29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5:00至 2015年10月3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为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如下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1。 2、投票简称:“创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创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人的选举票数。如: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7;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4;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512-68241551; 传真:0512-68245551; 联系人:周微微、陆枢壕。 2、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股东姓名): ,证券账号: 。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现委托(姓名) 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决事项表决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委托授权人(签名): 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10月 日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任何委托代理人姓名。 2、如投票同意任何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同意的股数,如投票反对任何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反对的股数,如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写弃权的股数。 3、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授权人签署。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董事长、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人签署。 4、本授权委托书并不妨碍委托人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届时对原代理人的委托则无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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