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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5-090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凯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数量为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9571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59223万元(含本次); ●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凯乐光电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凯乐光电成立于2004年9月24日,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法人代表人为朱弟雄,经营范围为: 生产,销售通信硅管,合成纤维聚合物,涤纶短纤及长丝,化纤合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型材及管材,通信用室内外光(纤)缆,电缆及电子元器件,土工合成材料。 截止2015年6月30日凯乐光电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159,460,402.32元,资产净额132,719,282.86元,营业收入316,127,834.30元,净利润为12,950,839.95元。(以上数据来自未经审计凯乐光电报表)。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除凯乐科技给凯乐光电有担保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企业和个人给凯乐光电任何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凯乐光电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5922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93%,占公司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1.2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凯乐光电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85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收购相关磷矿资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6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2015年9月30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交易各方对重组方案正在协商沟通中。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涉及重组的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短期 融资券(第四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16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已于2015年10月12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8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贸易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于2015年10月12日与酒钢集团石嘴山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钢铁")签署《终止《合作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2015年钢材市场发生巨大变化,钢材价格大幅下跌,双方《合作经营协议》项下的贸易处于停滞状态。石嘴山钢铁无法履行《合作经营协议》规定的义务。经双方同意并确认,终止双方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石嘴山钢铁归还恒力国贸资金人民币8,300万元(大写:捌仟叁佰万元整),并一次性补偿恒力国贸损失人民币1,980万元(大写:壹仟玖佰捌拾万元整),合计人民币10,280万元(大写:壹亿零贰佰捌拾万元整)。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石嘴山钢铁将上述款项一次性支付于恒力国贸指定的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8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能伟业")的通知:正能伟业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000,000股股份,以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25日,回购期限为2016年1月31日前。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正能伟业持有公司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已全部质押。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15-043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9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经向控股股东问询,目前控股股东相关事项仍在加紧筹划中,但 由于所涉及事项比较复杂,可能涉及资产重组,目前相关事项仍在进 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包括就具体交易方案与各中介机构进行讨 论、就有关事项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 公司将及时与中远集团进行沟通,了解上述重大事项筹划进展情况,并将在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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