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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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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加约64.76%-68.18%

盈利:878.24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约0.0957元-0.0977元盈利:0.0581元

(2)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少约91.80%-79.51%

盈利:244.01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约;0.0013元-0.0033元盈利:0.0161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取桐城市人民政府资金占用费致使财务费用大幅减少;原控股子公司安徽海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清算完毕,致使公司产生了较大的投资收益。

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对平湖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丁波先生、王忠坤先生及贺颖奇先生等3名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董事会拟提名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唐光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候选人简历附后)。通过对上述3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董事候选人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光兴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以及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董事候选人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光兴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以及唐光兴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及唐光兴先生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将唐光兴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期间,丁波先生、王忠坤先生仍需履行董事职责,贺颖奇先生仍需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筹资金10亿元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并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该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事宜。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郭怀保先生简历

郭怀保,男,1964年4月出生,1999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1982年9月至1985年9月任职于新疆奎屯河水电站公司;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在东北电力学院学习;1987年9月至1996年4月任职于伊犁电力局,历任计财处职员、调度所所长、生技处挂职副处长职务;1996年4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伊犁二电厂筹建处,历任副处长、代厂长、厂长职务;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新疆昌吉热电厂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1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职于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4年10月至2007年4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历任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职务;2007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财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兼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历任党组成员、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2009年3月至2015年7月兼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兼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2年11月至2015年8月兼任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系:无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2:董事候选人王彬先生简历

王彬,男,1964年11月生,四川省资中县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82年7月至1988年8月在四川攀枝花市财政局工作,历任科员、副科长、科长职务;1988年8月至2000年11月在四川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历任科长、副处长、处长职务;1996年8月至2003年7月,在西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获博士学位;2000年11月至2002年10月担任四川省委企业工委委员、监事会工作部长;2002年10月至2004年2月担任四川省委工委委员、监事会工作部长、省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2004年2月至2009年1月担任四川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2009年1月至2015年8月担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0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3: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光兴先生简历

唐光兴,男,1966年1月出生,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金牌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家人才库专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技术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申诉委员会委员、中国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委员,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四川证监局财经专业委员会顾问、四川省国资委企业改制上市专家委员会专家、四川省国资委深改领导小组专家、四川师范大学兼职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及会计、资产评估专硕导师,四川大学资产评估硕士指导老师,连续两届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聘为科技顾问。多项省部级资产评估科研课题主持人。自20世纪80年代末涉足评估行业,从事企业财务、资产评估、资产管理实务工作,熟悉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从业近30年来见证了中国评估行业的发展,从评估管理到评估实践,从评估理论研究到制度建设都作出了积极贡献。曾先后组织完成评估项目几千项,特别是从事国企改制、股票上市项目经验丰富,并分别于94年、95年、97年参加了国家委托各国际专业评估公司在香港、美国、英国举办的资产评估培训研修,知识广博,业务素质精良。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45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受制于自身实力、规模有限,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应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一直在谋求更持续的发展道路,积极寻找新的效益增长点,海德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拟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2、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2015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货币形式独资设立。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拟设立公司的名称为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进行投资并100%控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管理等业务。

3、 标的公司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项目评估。

上述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从事不良资产管理业务:对不良资产提供债务重组、融资支持、资产重组、产业整合等综合服务,提升不良资产价值,通过持有和处置实现收益,提升海德股份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标的企业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竞争环境及自身经营的影响,不良资产经营的周期及盈利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将促使公司进入资产管理行业,有利于公司做大资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形成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模式。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72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10月1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3项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请 2015 年10月28日上午 9:30---12:00,下午 2:00 ---5:00。

4、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 72 号耀江商厦三楼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公司传真:(0898)6697831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100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0
1-1选举郭怀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0
1-2选举王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3.00
1-3选举唐光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0
2《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5.00
2-1选举王忠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6.00
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7.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10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换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978321、66978322

联系传真:0898-66978319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 72 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70206

联系人:朱新民 何燕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将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表决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郭怀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王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唐光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2-1选举王忠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本授权于本次会议闭会时终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名:

二〇一五年十月 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丁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波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但仍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鉴于丁波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将少于5人,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就任前,丁波先生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及董事长职责。

公司董事会同意丁波先生的辞职请求,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改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丁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忠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忠坤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王忠坤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将少于5人,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就任前,王忠坤先生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同意王忠坤先生的辞职请求,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改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王忠坤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 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唐光兴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海德海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10月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及参与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监事王传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障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王忠坤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王忠坤先生,1969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煤大屯公司财务处资金科副科长、科长,中煤大屯公司电厂技改筹建处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中煤大屯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任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贺颖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贺颖奇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贺颖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贺颖奇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关注的事宜。

鉴于贺颖奇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贺颖奇先生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同意贺颖奇先生的辞职请求,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改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贺颖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唐光兴,作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 __无__次,未出席会议___无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唐光兴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唐光兴

日 期: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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