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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5-093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好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2015年9月24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撤回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 201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144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5-075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兴汇聚")的通知,新疆兴汇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6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1%)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0月1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0月11日。该笔质押已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截止本公告日,新疆兴汇聚质押股数余额为3993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72%。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5–5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 2、业绩预告类型: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委托理财收益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9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控股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1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8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并根据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9月10日,公司发布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和《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2015年9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关于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2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随后,公司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并根据该函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准备,并针对尚未完善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 一、《重组问询函》第三项所涉及公司董事会逐项核查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若干问题规定》的会议已拟定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 二、《重组问询函》第四项所涉及交易双方对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认缴资本的出资安排正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中; 三、《重组问询函》第八项所涉及交易对方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基本确定; 四、根据《重组问询函》中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回复内容,财务顾问机构正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法律顾问机构针对回复内容出具了初步核查意见。 现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尽快落实上述事项,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审议程序和相关材料,以确保于2015年10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回复文件。待相关回复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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