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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82 股票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 2015-066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8日披露了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上述信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7、临2015-053、临2015-054、临2015-055、临2015-056、临2015-057、临2015-061、临2015-062、临2015-063和临2015-064)。
2015年8月5日,公司获得董事会授权向 China Cord Blood Corporation(中国脐带血库企业集团)(以下简称 CO 集团)发出收购其相关中国资产及业务权益的意向性要约函,并于8月11日收到CO集团董事会特别委员会的回函,公司已对回函中所关注的问题与事项一一回复,聘请了财务顾问,已与特别委员会就收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经特别委员会接洽了CO集团大股东金卫医疗(0801.HK),双方就收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商谈。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对标的资产涉及相关事项及方案正在积极进行沟通与协商。上述意向性要约拟收购的标的资产行业类型为生物医药行业;本次交易的对价初步采取现金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混合支付方式;鉴于本次收购涉及中国大陆、香港、美国三地上市公司,交易方案较为复杂,具体的标的资产范围及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同时,公司并不排除将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其他境内外优质资产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范围。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CO集团大股东金卫医疗(0801.HK)就收购的商业条款细节进行了多轮协商,准备签署收购框架协议。公司已与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就提供重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中介机构正在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并进行方案论证工作,同时中介机构开始对标的资产展开尽职调查。
本次收购涉及海外上市公司,收购程序复杂,相关尽职调查等方面的工作尚需较长的时间完成,且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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