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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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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版)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11.13元/股,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1.13元/股)。在本次发行前因公司送股、转增、派息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变化的,发行价格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调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发行对象张亦斌、马玲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1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项目1、项目2将由新海宜负责实施;

  注2:项目3将由全资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负责实施(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对其增资)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该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87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张亦斌、马玲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与上述各方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该等协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与张亦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公司与马玲芝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88的公告内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89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明确了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了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最新要求。

  《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5-093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配股项目的保荐机构,同时兴业证券委派刘茂锋先生和谢威先生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证券的通知,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刘茂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自2015年9月30日起不再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兴业证券授权陈全先生接替刘茂锋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4年配股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全先生和谢威先生,持续督导责任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陈全先生简历

  陈全先生,管理学博士,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及参与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和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并曾参与其他多个财务顾问项目。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5-091

  关于召开苏州新海宜通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在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0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00至2015年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A栋一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0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审议《发行方式和时间》

  (3)审议《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审议《发行数量》

  (5)审议《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6)审议《发行股票限售期》

  (7)审议《上市地点》

  (8)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9)审议《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审议《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与张亦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审议《公司与马玲芝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1、第1-11项议案已于2015年10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第1-11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将对前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2日—10月23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良玉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传真:0512-67260021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良玉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联系传真:0512-6726002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 邮编:21502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89;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其中: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00至2015年10月29日15:00。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4、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201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5-094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

  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文件的申请》之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终止2015年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内容。

  2015年9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撤回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

  201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15]14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2015年6月9日提交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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