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0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5-18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怡亚通,证券代码:002183)已于2015年6月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10月9日期间先后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程,现将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筹划的主要事项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6月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当日开市起停牌,自停牌之日起至今,公司积极筹划、推进非公事项,并邀请券商和律师进场,共同协商相关事宜。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要模式已经确定,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按照特定价格发行股票,特定对象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为3年,募集资金拟投向本公司380平台扩张及直接或间接用于收购某境外上市公司。

  二、停牌期间的进展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停牌期间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认真筹划和充分准备,已进行的相关工作包括: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框架要求,提供基础资料,撰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以及编制相关投资概算;2、研究讨论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其他内容,撰写预案初稿;3、起草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全套文件初稿、律师起草认股协议初稿;4、会计师准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初稿;5、积极寻求意向投资机构并进行深入交流;6、配合有意向的投资机构对公司进行调研。

  公司本次非公事项计划由公司控股股东、员工持股计划(已联系相关机构制定计划中)和外部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三年。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较大,停牌期间,公司多次联合券商对投资者进行推荐,积极寻求有意向的投资机构,并与其进行深入交流,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相关机构的投资意向,并与其中几家投资机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工作较为复杂,公司仍在积极的推进之中,继续与投资机构沟通联络,加紧推进投资者意向的确定工作。

  (二)境外并购事项

  公司已与多家银行及券商进行接触,并就并购事项的相关内容予以沟通,进一步推进公司本次并购事项的发展。

  三、后续工作事项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较大,本公司仍需进一步落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

  2、目前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某境外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为世界500强企业(即《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之一),由于交易标的为境外上市公司,涉及两国政府部门及证券监管机构审批,以及交易双方信息披露、资金安排等程序衔接问题,整体交易涉及环节较多,需要公司及中介机构研究确定。因本次收购规模大、范围广、程序复杂,交易方案设计较为复杂,交易金额较大,公司仍需要与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和探讨。

  鉴于上述重大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开展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收购事项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除上述股票停牌外,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4怡亚债,证券代码:112228)不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7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于近日与东莞市东莞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2、"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捷顺科技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东莞市东莞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5层B01单元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耀东

  成立时间:2013年04月10日

  东莞市东莞通有限公司是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东莞市政府指定交通卡唯一运营方,东莞通公司自承接东莞市"城市一卡通"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任务以来,始终以东莞市政府倡导的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以服务市民、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为理念,以最新的消费观念及最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结为停车场项目战略合作伙伴,协商一致同意在东莞市范围内的停车场(商业停车场、住宅停车场、公益停车场等)项目中建立合作关系,捷顺科技在停车场项目中为商户提供东莞通应用服务(刷卡进出闸,及自动扣费、人工缴费等服务),并可以在合作业务的宣传推广过程中使用"东莞通"品牌与标识。

  2、双方应客户使用需求,将开展停车场闸机旧设备的改造工作,共同探索并推进实现各类停车场等项目。

  3、整合双方资源,共同研发推出新款读头,捷顺科技停车场闸机技术系统可整合东莞通功能,形成标准配置,实现双方业务功能全兼容,便于市场应用推广。

  4、双方将建立相应的合作、沟通机制,并结合推广效果和市场需要,协商推进更深层次、更新领域的合作。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是公司继与深圳通、苏州市民卡、建亿通、吉林通、十堰市车城通等城市通卡运营公司战略合作之后的又一次合作落地。通过与东莞通的合作,将为当地市场用户营造"一卡在手、畅行无忧"的用卡环境,使众多的东莞通用户成为公司的用户,从而迅速扩大公司在当地市场的用户范围。同时,通过双方的资源共享,也为公司的用户和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应用环境和结算方式,促进公司智慧社区、智慧停车业务在当地的发展,提升捷顺品牌区域市场竞争力。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与东莞市东莞通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5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如意集团,股票代码:000626)自2015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16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10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承诺最晚将在2015年11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拟发行股份收购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东权益,并配套募集资金。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选聘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力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目前,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事项尚未完成,公司与交易对方正就相关内容进一步商讨并确定最终方案细节。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本次重组工作涉及的核查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交易方案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和论证。鉴于前述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2015年11月23日。

  四、承诺

  如公司未能在2015年11月24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但未获得同意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9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馨科技,股票代码:002514)已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052、2015-054),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分别于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2015-067、2015-068),于201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分别于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2015-078、2015-084、2015-086)。

  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2015年8月13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初步确定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会同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各中介机构仍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以及《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年10月15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的主要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53928700K

  注册资本:44373.79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起重机械、港口机械、装卸机械、输送机械、橡胶机械、船舶配套钢结构件、工程钢结构、重型钢结构、船舶机械及其设备、智能型立体停车系统、海洋工程作业平台、海洋工程作业船、特种工程船、海洋工程配套装备、10万吨及10万吨以下钢质船舶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船舶产品及海工船舶设备、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船舶工程项目的管理;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计与承包建设;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8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5年8月26日,公告编号:2015-074)、《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15年9月2日、9月11日、9月18日,公告编号:2015-075、2015-077、2015-078)、《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5年9月25日,公告编号:2015-082)、《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15年10月9日,公告编号:2015-08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洲管道,证券代码:002443)自2015年10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0月15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0版)
   第A002版:聚焦跨界造车新浪潮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综 合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创业·资本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数 据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补充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批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逾期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5-10-1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