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0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9版)

  3、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5,541,287.95元,总负债17,366,939.96元,净资产18,174,347.99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6,370.7元,营业利润-1,826,702.01元,净利润-1,825,652.01元(未经审计)。

  (二)深圳市科陆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注册资本:7,611.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一路宝龙工业区科陆工业园2栋厂房1、2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工业自动化产品(包括变频器、伺服系统、控制系统)、新能源产品(包括光伏逆变器、光伏水泵控制器)、新能源汽车(包括新能源电动汽车控制器)、自动化装备和各种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2、深圳市科陆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股权,其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

  ■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9,621,997.22元,总负债77,945,487.30元,净资产21,676,509.92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09,944.05元,营业利润-9,898,086.67元,净利润-13,229,286.00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1,222,500.84元,总负债83,352,208.79元,净资产17,870,292.05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881,671.48元,营业利润-5,516,711.33元,净利润-3,806,217.87元(未经审计)。

  (三)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5月5日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1号3幢4层406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销售电气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1,682,430.79元,总负债113,001,199.84元,净资产28,681,230.95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892,842.26元,营业利润3,558,165.68元,净利润4,004,778.64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5,654,250.69元,总负债111,263,147.32元,净资产24,391,103.37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734,472.38元,营业利润-6,689,967.11元,净利润-4,290,127.58元(未经审计)。

  3、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9.2%股权,其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如下:

  ■

  (四)其他股东的义务

  自然人股东孙萍、周伟、蒋名规、法人股东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电绿源45%的股权比例,自然人股东笵家闩持有科陆驱动4%的股权比例,自然人股东郑尧、李丽丽、刘尚勇、杨西全、文毅合计持有四川科陆新能10.80%的股权比例,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向中电绿源提供委托贷款,由中电绿源少数股东孙萍、周伟、蒋名规、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合计持有的中电绿源合计4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如中电绿源不能归还到期借款,中电绿源少数股东孙萍、周伟、蒋名规、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根据其出资比例承担归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公司向科陆驱动提供委托贷款,由科陆驱动自然人股东笵家闩以其持有的科陆驱动4%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如科陆驱动不能归还到期借款,科陆驱动自然人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承担归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公司向四川科陆新能提供委托贷款,由四川科陆新能自然人股东郑尧、李丽丽、刘尚勇、杨西全、文毅以其合计持有的四川科陆新能合计10.8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如四川科陆新能不能归还到期借款,四川科陆新能自然人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承担归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委托贷款尚未签订具体协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的具体事宜。

  四、提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向中电绿源、科陆驱动、四川科陆新能提供委托贷款解决其资金需求,本次贷款由中电绿源、科陆驱动、四川科陆新能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中电绿源、科陆驱动、四川科陆新能进行委托贷款,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发展所需的资金缺口,保障其建设项目能顺利进行。本次贷款由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中电绿源、科陆驱动、四川科陆新能的股权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委托贷款的条件公允,可以更好地推动公司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委托贷款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同意公司为中电绿源、科陆驱动、四川科陆新能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七、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委托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12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11月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15:00至2015年11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8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收购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4、审议《关于收购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5、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宣化中核150MWp奥运迎宾光伏廊道项目的议案》;

  6、审议《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议案7与议案8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逐项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审议的议案3至议案8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10月3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0755-26719679

  联系人:黄幼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科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5年10月2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回避票,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6版)
   第A002版:机 构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综 合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