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5-085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16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登载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号)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号)。由于工作疏忽,造成部分内容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议案》的更正 原文为: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11、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更正为: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11、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二、《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告》二、 本次发行的方案的更正 原文为: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11、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更正为: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11、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特此公告并致歉。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5-086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华泽钴镍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84)。由于工作疏忽造成部分内容错误,现更正如下: 1、会议审议事项(二)逐项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议案》的更正: 原文为:“11、上市安排” 更正为:“11、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2、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附表的更正 原文为: ■ 更正为: ■ 3、授权委托书的更正 原文为: ■ 更正为: ■ 除了上述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0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更正后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11月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 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15:00至2015年11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6日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召开地点:西安绿地假日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发行方式 3、债券品种及期限 4、募集资金用途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8、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9、担保安排 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1、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12、偿债保障措施 13、决议的有效期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变更重组承诺事项的议案》 (五)审议《关联方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重组承诺事项的公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经营暨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议案需逐项表决;第四项、第五项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承诺相关方王涛、王辉须回避表决。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2015年11月2日上午12时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93。 2.投票简称:“华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1,2.02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2,依此类推。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 ■ (4)对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注意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程永康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 邮政编码:710065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会议回执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用“√”表示意见。 2、对某一议案,不能既在“同意”栏内打“√”,又在“反对”或“弃权”栏内打“√”,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3、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均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