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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5-036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进行了书面问询,有关情况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函复,其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安源煤业有关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上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因其监管企业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所持股权出让而导致控制权丧失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书面回复: (1)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不存在与安源煤业有关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 (2)到目前为止,不存在关于安源煤业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发生因为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所持股权出让而导致控股权丧失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安源煤业股票交易的其他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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