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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5-042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海明胶",证券代码:000606)已于2015年9月2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9月21日发布的2015-037号公告)。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在2015年10月2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5年12月2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自然人彭聪、百达永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自然人彭聪、百达永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神州易桥(北京)财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并配套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论证。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已开始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审计和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与重组方案相关的内容仍需要各方面进行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确定。
四、承诺
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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