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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协商一致,自2015年10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证券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 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5年10月20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 适用基金 ■ 三、 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5年10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购买指定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1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平安证券页面公示为准。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平安证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上海 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资产”)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5年10月20日起联泰资产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赎回等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5年10月20日起,通过联泰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实行费率优惠,费率水平按原费率的4折执行,但最低不低于0.6%,对于原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联泰资产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在联泰资产开放申(认)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参与联泰资产上述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以联泰资产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注:联泰资产暂不支持基金转换、定投业务。 三、费率优惠期限 以联泰资产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 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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