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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志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培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晓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拟筹划收购类金融行业某公司股权事项,于2015年7月3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7 月31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收购的各项工作,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项进行了多次会谈和协商,并签署了收购备忘录(意向),聘请了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等工作。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聘请的中介团队基本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初步形成了相关尽职调查报告。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收购方式、交易价格等核心内容开展进一步的沟通和磋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 志 生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5-058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收购类金融行业某公司股权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2015-040、2015-046、2015-047、2015-048、2015-049、2015-051、2015-052、2015-055)。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收购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团队已基本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初步形成了相关尽职调查报告及评估报告。但截至目前包括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在内的收购核心内容尚未确定。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该重大事项进程,努力加快与交易对方的定价协商等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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