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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2015-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版) 1、最近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最近一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最近一期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三、公司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2、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非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总资产报酬率=EBIT/[(期初资产总额余额+期末资产总额余额)/2]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已偿还的贷款本金/应偿还的贷款本金 利息偿付率=已偿付的贷款利息/应偿付的贷款利息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参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 一、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二、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三、其他安排 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相关内容,请参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请参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策程序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2014年1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4年2月13日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38亿元(含3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2015年4月24日,金科股份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根据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的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将灵活安排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综合考虑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贷款成本及到期时间,公司暂定拟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苏州金科和庆科商贸均为金科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以上金融机构借款合计金额大于本次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后一并加以偿还。 待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届时公司借款情况、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对具体偿还计划再进行调整。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97,232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金科股份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28.06%,其中,金科股份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431,75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情形。 二、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4年10月29日召开201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的范围内发行中期票据,可一次或多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并授权发行人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处理与中期票据相关的具体事宜。公司已于2014年10月31日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报送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并于2015年8月获得受理。201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517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四、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5年7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范围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以及未来可能的收购兼并项目等;并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处理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具体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8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五、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9月8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7,319.5876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公司的房地产项目、风电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也不会引入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的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的发行对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资料,并于2015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879号)。 六、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标的股票为20,678万股公司股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13,562万股的5%,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授予价格依据本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金科股份股票均价的50%确定。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年。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七、公司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事项 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招商创融-金科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产品的议案》,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基础资产为由公司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公司享有的对金科物业的委托贷款债权,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该专项计划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资金用于补充新能源产业及辅业产业流动资金。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专项计划还需深圳交易所核准。 八、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自领取批复之日起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止,除前述事项外,没有发生其他影响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节 有关当事人 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当事人,请参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概况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2012、2013、2014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5年1-6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评级机构出具的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7楼 联系电话:023-63023656 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刘忠海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2层 联系电话:021-68762981 传真:021-68762320 联系人:孙茂峰、钟铁锋、章刚、李严致、黄文雯、朱真、孔珊珊 三、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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