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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6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002370)自2015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2015年7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年8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0月13日披露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16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目前,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正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公司将尽快完成《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和相关文件的补充完善及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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