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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5-63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或“公司”)拟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至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2 日15:00至2015年10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0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现场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1。 2、投票简称:南糖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南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南宁糖业”股票的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上述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仅需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或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联系人:覃锦先生、李咏梅女士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0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30022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本单位)出席2015年10月23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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