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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8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5-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轻工消费品行业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盈森,证券代码:002303)已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8月22日、8月29日、9月9日、9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2015-068、2015-072)。停牌期间,经与各方论证协商,确定上述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3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3日、9月30日、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2015-079)。 一、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交易双方持续进行沟通洽谈,协商项目事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也在积极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目前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的核查、沟通和确认,收购方案的具体内容也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的条件。预计公司无法按《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所披露的于2015年10月23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安排股票复牌。 为确保本次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10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2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23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由于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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