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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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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年第2号

2015-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7月14日证监许可[2011]109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投资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自2011年3月起至现在,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自2006年5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自1994年5月至2006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备部副主任,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许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曾荣获中国建设银行突出贡献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1983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15年3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志晨先生,董事。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1990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北亚副总裁。1990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EMBA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

  袁时奋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1981年毕业于美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拿大丰业银行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务部司库,香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改革处处长、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中银保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美国国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 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政员等。1989年获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 独立董事, 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张涛女士,监事会主席。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储蓄处处长、营业部总经理、抚顺市分行行长、辽宁省分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修院副院长。2014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方女士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吴洁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9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交易风险管理处、综合处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高级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吴灵玲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199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200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高级经理助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1995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科技部科员、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主任科员、项目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监助理、副总监;信息技术部副总监、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1997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筹资处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2015年8月6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副总裁。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199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公司首席战略官。2013年8月至今,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于2015年8月6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

  4、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1992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系,获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先后在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曾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2015年8月6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5、本基金基金经理

  梁洪昀先生,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2003年1月获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规划发展部产品设计师、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监助理、研究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2009年11月5日起任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0年5月28日至2012年5月28日任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8日起任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3月16日起任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25日起任建信双利分级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31日起任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起任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万志勇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

  顾中汉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赵天杰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十余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7年11月,民生银行获得2007第一财经金融品牌价值榜十佳中资银行称号,同时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等机构评选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

  2007年12月,民生银行荣获《福布斯》颁发的第三届“亚太地区最大规模上市企业50强”奖项。

  2008年7月,民生银行荣获“2008年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第三名

  在《2008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中民生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第6位,在公司治理和流程银行两个单项评价中位列第一。

  2009年6月,民生银行在 “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年11月21日,在第四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年·亚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年12月9日,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2009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受尊敬银行”、“最佳服务私人银行”、“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多个奖项。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年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评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2009年、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2011-2012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2012年度AAA国家奖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013年度,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21世纪传媒颁发的2013年PE/VC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3·亚洲最佳投资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2013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卓越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3)》中,民生银行荣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2014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2014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2014年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称号。

  2014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获得《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等。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60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本行共托管基金59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安会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泰康薪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净值为1650.46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 www.cjis.cn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网址:www.axzq.com.cn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家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网址:www.hysec.com

  (16)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0871-3577888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中,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合,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资产日常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组合调整。

  1)确定目标组合:根据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公司行为等因素的分析,确定合理的建仓策略。

  3)组合调整:根据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在合理时间内采用适当的手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

  (2)投资组合日常管理

  1)根据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结合基金当前持有的证券组合及其比例,制作下一交易日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

  2)将基金持有的证券组合构成与标的指数进行比较,制定目标组合构成及权重,确定合理的交易策略。

  3)实施交易策略,以实现基金最优组合结构。

  (3)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及时进行投资组合的优化调整,减少流动性冲击,尽量减少标的指数成份股变动所带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成份股公司信息的日常跟踪与分析

  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信息(如:股本变化、分红、配股、增发、停牌、复牌等),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并根据这些信息确定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以及基金的每日交易策略。

  (5)标的指数成份股票临时调整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票调整周期内,若出现成份股票临时调整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样本股票的调整,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6)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

  跟踪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信息,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分析其对组合的影响,制定交易策略以应对基金的申购赎回。

  (7)替代投资

  对个别成份股,若其存在投资受限、严重的流动性困难、财务风险较大、面临重大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形时,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股,而用备选股、甚至现金来代替,或者选择与其行业相近、定价特征类似或者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其他股票来代替,即采用“替代投资策略”应对。采用替代投资策略的原则是使得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最小化,以利于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

  (8)跟踪偏离度的监控与管理

  基金经理每日跟踪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度。每月末、季度末定期分析基金的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计偏离度、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现金控制情况、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前后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等,并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本基金选择“总体累积偏差”、“行业偏差”及“个股偏差”作为评估指标,评估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行业构成比例偏差、个股比例偏差和个股构成差异。本基金通过设定上述指标的最大允许值,对投资行为予以约束,以控制基金相对于比较基准的偏差。

  本基金将“总体累积偏差”作为决定是否启动修正程序的监控指标,将“行业偏差”、“个股偏差”指标作为调整指标,以达到控制跟踪偏差的目的。

  在具体的修正过程中,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化分析模型,每日计算总体累积偏差指标,计算区间从组合修正日开始累积。如该指标超过允许的最大值,则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控制行业偏差、个股偏差等指标,调整组合品种,缩减跟踪偏差。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权证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杆杠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深证基本面60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本基金标的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2、以上行业分类以2015年6月30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5年1月10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2014年10月,公司发现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15,000万元存款出现异常随后公司对全部存款展开风险排查,进一步发现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中州支行)等两处存款存在异常情况,共涉及金额35,000万元。为减少可能损失,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报案,公安机关已进行侦查。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3)其他资产的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②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2011年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和标准差包括基金成立日当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6、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9、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10、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1%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及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I÷当年天数

  其中: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I 为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

  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四个年度,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分别为万分之四(第一年度)、万分之六(第二年度)、万分之八(第三年度)、万分之十(第四年度)。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年度起,如果基金资产净值超过或等于人民币40亿元,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为万分之十;如果基金资产净值不足人民币40亿元,则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为万分之十二。

  每季度指数许可使用费下限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 万元)。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季支付,于下一季度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由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保留变更或提高指数使用费的权利,如果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中监事的信息;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的相关变动信息,更新了“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4、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上述内容仅为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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