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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11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7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等相关方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中介机构按要求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11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 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编号为"上证函[2015]1819号"的《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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