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颖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先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66,923,060.72元,减幅为92.65%,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155,010,574.88元,减幅为64.92%,主要是本报告期理财到期及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100,794,388.04元,减幅为60.49%,主要是四川中顺项目工程、云浮中顺项目工程逐步结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160,130.24元,减幅为74.19%,主要是长期待摊费按受益期进行分摊所致。 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增加67,926,082.25元,增幅为31.69%,主要是本报告期向银行筹资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10,411,569.69元,减幅为36.28%,主要是本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较2014年末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11,474,749.97元,减幅为30.52%,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发债利息所致。 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164,567,677.39元,减幅为40.74%,主要是逐步偿还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到本报告期较2014年同期增加3,314,638.52元,增幅为58.74%,主要是本报告期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年初到本报告期较2014年同期增加34,659,264.85元,增幅为75.81%,主要是:(1)建设项目逐渐完工,长期贷款利息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2)人民贬值,导致汇兑损益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年初到本报告期较2014年同期增加20,735,210.63元,增幅为3032.03%,主要是(1)淘汰部分落后生产设备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2)部分积压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年初到本报告期较2014年同期减少1,891,874.96元,减幅为31.97%,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2014年同期增加139,541,975.56元,增幅为82.73%,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2014年同期增加372,531,778.14元,增幅为91.77%,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工程款、设备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颖忠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5-4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10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1人)。黄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营,经征询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张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并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附:简历 张扬,男,1977年出生,2006年至2007年9月历任中顺洁柔(四川)纸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年10月至2014年6月历任成都中顺纸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经理、商贸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担任成都中顺纸业有限公司华西区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5-4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10月20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召集和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制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梁永亮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2名监事参与表决。 三、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梁永亮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2名监事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