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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5-046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发布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5年9月7日、10月8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7日、10月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9月14日、9月21日、9月28日、10月14日发布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2015年10月19 日,公司与拟收购标的公司签订相关的意向书。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拟收购标的资产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刊登的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5-04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10月13日通过电话、传真及材料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5-04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10月13日以电话、传真及材料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自2015 年11月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的延期复牌申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一) 本次策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重组停牌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月 4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5年9月7日、10月8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7日、10月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9月14日、9月21日、9月28日、10月14日发布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策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为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大健康领域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3、重组框架方案 (1)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拥有标的资产的第三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支付方式从二级市场购买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或由境外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定向增发新股,以使本公司最终持有其不超过29.9%股份并成为其重要的战略投资者。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境外上市综合性医药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投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与标的公司就收购事项进行了初步的接洽,就有关事项达成初步共识。2015年10月19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签订相关的意向书。公司组织的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已对拟收购标的资产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上述工作仍在进行中。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5年8月4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由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年8月4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5年9月7日、10月8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7日、10月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分别于 2015年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9月14日、9月21日、9月28日、10月14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是境外公司,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尚需与交易对方进一步沟通与协商,公司预计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继续抓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具体方案、标的资产估值等,加快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进一步就交易细节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并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审批事宜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刊登的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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