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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24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注:1、任职日期说明: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规范投资、研究和交易等各相关流程,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自6月24日成立以来,恰逢市场开始调整,初始投资标的以互联网金融、医药、国企改革消费股为主,建仓四分之一左右,之后6月下旬和7月初在千股跌停的极端市场环境下,考虑流动性需求,没有大幅度增加仓位,但受市场大幅下跌影响,净值有所损失。9月份,判断市场进入可投资区间,开始逐步增加仓位。 我们后续的投资依然聚焦在经济转型及消费升级相关的成长股上,重点看好信息、文化娱乐及医疗服务等行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0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短期来看,2015年四季度,在经历6、7、8三个月的大幅下跌后,9月底杠杆清理工作完毕,系统性风险得到较大释放,市场进入修复期,逐步进入市场常态。 中期来看,我们对市场看法相对积极,第一,宏观层面,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前提下,货币不会收缩。第二,企业盈利,从三季度和上半年情况分析,优质成长股的增长尚可,个别甚至比较突出。第三,政策层面,即将召开的五中全会,在稳增长和调结构方面预计还有后续的支持政策。 从长期角度分析,本届政府充分认识到改革及创新对于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性,预期中国将通过技术创新、制度改革、效率提高从而实现经济的最终转型。 策略上,我们依然坚持稳增长只能托底,调结构求转型才是大趋势,因此获得长期超额收益依然需要以转型经济作为主线条,重点看好信息消费、互联网金融、医疗服务、文化传媒等消费升级方向个股。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前十名股票未出现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报告期内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6)010-63211122 400-868-1166 传真:(86)010-66159121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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