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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登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文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凤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项目变动分析(金额单位: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临2015-050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情10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高华先生、韩曙鹏先生、马川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监事会在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华,男,59岁,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高华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构成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韩曙鹏,男,52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韩曙鹏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构成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马川利,男,52岁,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航工业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现任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马川利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构成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临2015-049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姿女士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情10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张姿女士、秦海波先生、张登馨先生、杨育武先生、彭建武先生、朱静波先生、杨晖先生、蒋富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战颖女士、景旭先生、李万强先生、屈仁斌先生、李冬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一致认可,独立意见详情10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反馈意见。 三、会议以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保障独立董事积极、充分履职,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建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确定为每人每年50,000元人民币(税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独立董事对此一致认可,独立意见详情10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10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姿,女,45岁,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航工业黎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航工业发动机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姿女士现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构成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8100股,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秦海波,男,56岁,博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航工业动控所副所长、常务副所长、所长兼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组书记兼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秦海波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构成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张登馨,男,51岁,硕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航工业西安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副所长、副所长兼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兼副所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研究所所长兼党委副书记;中航工业无锡发动机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登馨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构成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8500股,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杨育武,男,54岁,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科技委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 杨育武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构成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股,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 彭建武,男,51岁,大学本科,EMBA,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彭建武先生现任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构成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朱静波,男,52岁,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级专务 。 朱静波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级专务,构成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杨晖,男,47岁,博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研究所副所长;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研究所所长兼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杨晖先生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构成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蒋富国,男,47岁,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部长,期间曾兼任安泰公司、莱特公司、安庆机械公司、西罗公司、维德公司以及西艾公司董事;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与证券部部长;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黎明科技董事;成发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 蒋富国先生现任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与证券部部长;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黎明科技董事;成发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构成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战颖,女,44岁,博士研究生。历任深圳沪春企业集团行政秘书、总裁助理、投资部总经理;湘财证券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北京佛恩斯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助理研究员。现任北京佛恩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战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景旭,男,45岁,硕士研究生,律师,兼职教授。历任中国远大集团法律顾问;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农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矿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景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1.李万强,男,44岁,博士研究生。历任厦门大学讲师;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副院长、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腾飞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万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2.屈仁斌,男,45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历任电力部成都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部门经理;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任四川华衡房地产地价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评估师;成都市房地产评估协会监事;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理事;西南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硕士校外导师。 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屈仁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3. 李冬梅,女,43岁,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治理委员会委员。 李冬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临2015-051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5:00至2015年11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792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参会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2015年10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792号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38 2. 投票简称:“动控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动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不需要累积投票的总议案,4.00元代表议案4,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1: 表1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 表3 ■ 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议案3为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投票表决说明如下: A.出席会议的每一个股东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每一个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1.1-1.8),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非独立董事席位数=股东持股总数×8 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2.1-2.5),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独立董事席位数=股东持股总数×5 B. 对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3.1-3.3),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席位数=股东持股总数×3 C.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5:00至2015年11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792号 联系人:沈晨 联系电话:0510-85702125 联系传真:0510-85500738 邮 编:214063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1.1-1.8、议案2.1-2.5、议案3.1-3.3请在表决栏内填写同意票数;议案4请在请在所选择栏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必选一个(且只能选一个) ,其他栏中打“×”。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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