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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久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雅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上年度末上涨48.57%,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增加流动资金所致; 2、预付款项比上年度末上涨123.60%,是本报告期预付的煤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末降低38.41%,是本公司年初应收于洪煤场土地整理补偿款已全部收回所致; 4、存货比上年度末上涨76.88%,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天房地产开发公司“洪湖湾项目”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末上涨52.32%,是增值税留抵税增加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比上年度末上涨121.70%,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资金需求量大,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比上年度末降低60.13%,是本报告期内采暖费预收款结转供暖收入所致; 8、其他应付款比上年度末上涨83.26%,是本报告期公司向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收取履约保证金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末减少56.25%,是本报告期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10、长期借款比上年度末减少100%,是本报告期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11、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07.77%,是本期间应收账款收回导致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上涨216.36%,是本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9.34%,是本期间公司未发生担保连带责任损失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75.53%,是本报告期应收账款收回导致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7.09%,是本期间公司未发生担保连带责任损失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比下降95.34%,是本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上涨42.76%,是本公司子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洪湖湾项目”开发成本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沈阳惠天辽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进行挂牌转让,挂牌期间法库东盛供暖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摘牌登记,有意购买上述股权,目前正在办理交割手续; 2、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届满,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换届相关工作,为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在有关事项确定后,及时推进换届工作,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4、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发行了短期融资券2亿元和超短期融资券3亿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久旭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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