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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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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4人,实到董事14人。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1.3 本行董事长孙建一、行长邵平、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孙先朗、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旭保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个别项目及财务报表编制流程执行了商定程序。

  1.5 释义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本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15年上半年实施完毕,以本行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24,894,78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需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表各比较期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14,308,676,139股。

  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非经常性损益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根据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从2015年开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央行新的统计口径,2015年9月30日存款总额为21,567亿元、贷款总额为12,656亿元。

  2.2 补充财务比率

  (单位:%)

  ■

  注:监管指标根据监管口径列示。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于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4 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9月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5】539号),中国银监会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同时,核准本公司修订后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有关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本行所持金融债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行所持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各类普通金融债、次级金融债,不含企业债)账面价值为1,182亿元,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有关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2 本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3 本行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2014年,本行以抵债方式获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000万股。

  3.5.4 本行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及持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衍生品投资情况表

  ■

  (2)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金额是指所参考的标的物的合约金额,只体现交易量,但并不反映其风险。本行对衍生金融工具实施严格的风险限额管理,实际风险敞口较小。

  3.5.5 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年初制定的《2015年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RCSA-CSOX)工作通知》有序推进内控评价相关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已按计划全面开展第三阶段内控测试工作,并围绕以风险为导向、强化关键风险领域日常监测思路,采用日常监测、重点领域专项分析以及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年度自评工作,确保内控评价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总体进度符合计划要求。

  同时,本行以中国银监会修订后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认真研究,检视差距,并采取有效举措不断完善本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内控职责分工,建立科学严谨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定期组织全行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增强全员合规内控意识,提升内控评价工作成效。

  3.5.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本行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并接受个人投资者电话咨询。内容主要包括: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发展战略,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及其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本行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行接待投资者的主要情况如下:

  ■

  3.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6.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央行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加大调控的灵活性与主动性,通过降准降息提供长期流动性和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2015年8月最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法》不再将商业银行存贷比指标作为法定监管指标,利于增强金融机构的贷款能力;银监会进一步推进民营银行试点,在丰富银行业体系的同时,也给商业银行经营带来一定的冲击。

  为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本行继续坚持“变革、创新、发展”的理念,以“最佳商业银行”战略为目标,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实现“公司、零售、同业、投行”四轮驱动,加强“专业化、集约化、投行化、综合化、互联网化”建设,促进转型发展,确保合规经营。

  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存、贷款规模较年初持续增加;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增幅保持两位数以上,成本收入比达到历史低点,在央行持续降息、拨备计提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较好的盈利能力。全行经营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1、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711.52亿元,同比增长30.19%;其中非利息净收入229.46亿元,同比增长41.35%,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同比提升2.55个百分点至32.25%;受益于投行、托管、理财、结算等业务的快速发展,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2.23亿元,同比增幅58.03%,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准备前营业利润432.40亿元,同比增长41.90%;净利润177.40亿元,同比增长13.04%,基本每股收益1.27元,同比增加0.13元;净利差、净息差同比逆市提升0.23、0.20个百分点;全行费用增幅大幅低于收入增幅,投产效率持续改善,报告期内成本收入比32.14%,同比下降4.56个百分点,较2014年度下降4.19个百分点。

  2、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本行存贷款业务协调发展,存款增速持续领先市场。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25,990.60亿元,较年初增长18.87%,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含贴现)12,092.74亿元,较年初增长18.01%。吸收存款17,233.28亿元,较年初增长12.40%;吸收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长良好,较年初增幅88.9%。

  3、业务转型与创新提速

  本行实施专业化经营,完善事业部的运作体系,实现特色经营。促进集约化发展,按照流程银行的要求变革组织架构,理顺业务制度和流程;统一商业模式,促进批量获客。投行化金融方面,通过多种投行化金融手段,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融资解决方案。综合金融方面,充分利用了平安集团在客户、产品、渠道、平台、互联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方面,加强橙e网、平安橙子、行E通和口袋银行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客户体验。

  在创新方面,本行推出物联网金融,重构动产融资信用环境,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联合平安壹钱包推出首张全新概念“互联网+信用卡”——花漾卡,以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创新推广“存金通”试点业务模式,把握人民币汇率改革的市场机会,推出购汇宝、加盖远期购汇等外汇创新产品;加快产业基金业务创新步伐,在上市公司定增、企业兼并收购、政府债务管理、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新兴领域的业务实践已逐步展开,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融入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建设;2015年8月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平银2015年第一期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是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首单汽车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

  4、资产质量整体可控

  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支持实体经济,坚持以风险控制为本的经营理念,确保稳健经营。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等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融资能力下降,本行资产质量受到一定影响。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161.99亿元,较年初增幅54.26%;不良率为1.34%,较年初上升 0.3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为166.97%,较年初下降33.93个百分点;拨贷比2.24%,较年初上升0.18个百分点。本行已通过一系列措施,管好存量、严控增量,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前三季度共清收不良资产45.10亿元,加大拨备及核销力度,资产质量整体可控。

  3.6.2 资产负债项目

  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25,990.60亿元,较年初增长18.87%;负债总额24,419.24亿元,较年初增长18.80%。

  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投资类金融资产含资产负债表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其他”含报表项目“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账款、预计负债、其他负债”。

  3.6.3 资产质量

  本行积极应对外部宏观经济影响,持续优化信贷结构,严格管控增量业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存量贷款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加大拨备及核销力度,保持资产质量相对稳定。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受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和贷款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等内外部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融资能力下降,出现贷款逾期、欠息情况,不良和关注类贷款有所增长。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多措并举,管好存量、严控增量,遏制资产质量下滑趋势,保持资产质量相对稳定。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划分的结构分布及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商业、制造业和零售贷款(含信用卡),占不良贷款总额的97%,其余行业不良率较低。本行零售贷款(含信用卡)不良较年初有所上升,主要是本行主动进行资产结构调整,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增加了信用卡、汽融、新一贷等收益较高的产品,本行已采取多种举措,从优化业务方向、提高新客户准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强化催清收等多方面持续改善资产质量。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产品划分的结构分布及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其他贷款包括新一贷、持证抵押消费贷、小额消费贷款和其他保证或质押类的消费贷款等。

  报告期末,零售贷款(不含信用卡)不良率比年初上升1.50个百分点,主要是经营性贷款和汽车贷款不良率上升。(1)经营性贷款不良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因存量结构持续调整,导致整体规模增长放缓;其次是受宏观经济及部分地区风险持续暴露影响,不良贷款额有所上升,但整体风险在控制范围。(2)汽车贷款整体规模增速较缓且产品结构发生调整,高收益产品比重增加,同时外部经济环境影响较大,不良率较年初有所上升。(3)住房按揭贷款不良率上升存在贷款余额下降的影响(住房按揭贷款余额较年初减少75亿元),且房贷不良化解周期较长,但因有足值抵押,风险可控。

  信用卡应收账款不良率比年初上升0.20个百分点,但比半年度末下降0.25个百分点,信用卡组合风险有所改善。本行通过改善新户发卡品质、执行更审慎的额度策略、加强存量客户早期管控、提高催收效率等措施,信用卡组合风险整体可控,收益覆盖风险能力较强。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划分的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末,部分区域受外部经济影响,部分贸易企业、低端制造业及民营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出现资金链紧张、断裂、经营困难等情况,不良率有所上升。本行将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力度,严控增量风险,保持资产质量相对稳定。

  表中区域和总行对应的机构为:

  东区:上海、杭州、台州、义乌、宁波、温州、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福州、漳州、厦门、泉州、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南区: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海口分行;

  西区:重庆、成都、乐山、昆明、红河、武汉、荆州、襄阳、西安分行;

  北区:北京、大连、天津、济南、临沂、潍坊、青岛、烟台、郑州、沈阳、石家庄、太原、天津自贸试验区分行;

  总行:总行部门,含信用卡中心、金融同业事业部、资金运营中心、资产管理事业部、离岸金融事业部等。

  本行于2015年1季度对个别分行区域管辖归属进行调整,海口分行由西区调整至南区;西安分行由北区调整至西区。为了方便比较,本报告所有涉及区域分布的数据都对2014年12月31日以及上年同期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2014年下半年开始,本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等要求,将部分同业投融资业务集中在总行进行账务核算。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发放贷款和垫款中,重组、逾期及非应计贷款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重组贷款余额158.90亿元,较年初增加75.85亿元,增幅91.33%。本行成立问题授信管理专职小组,加大对问题授信企业的重组化解力度,逐步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最终实现缓释和化解授信风险。

  (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逾期90天以内贷款(含本金未逾期,利息逾期90天以内贷款)余额 170.90亿元,较年初增加25.54亿元,增幅17.57%;逾期90天以上贷款(含本金未逾期,利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380.45亿元,较年初增加88.42亿元,增幅30.28%。

  逾期贷款主要集中在上海钢贸、杭宁温民营中小企业、小微联保互保及山东两高一剩行业,问题资产陆续暴露。新增逾期贷款大部分有抵质押品,本行已采取各项措施,分类制定清收和重组转化方案,并积极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同业沟通,共同做好风险管理和化解工作,截至目前整体风险可控。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政府融资平台(含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和仍按平台管理贷款)贷款400.64亿元,与年初持平,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3.31%,比年初下降0.60个百分点。其中:从分类口径看,本行已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余额214.49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77%;仍按平台管理的贷款余额186.1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54%。本行从2013年起,着力调整平台贷款结构,绝大部分平台为省级及省会城市平台贷款。本行平台贷款质量良好,目前无不良贷款。

  不良资产清收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清收业绩良好,清收不良资产总额45.10亿元,其中信贷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42.81亿元。收回的贷款本金中,已核销贷款22.10亿元,未核销不良贷款20.71亿元;收回额中94.18%为现金收回,其余为以物抵债等方式收回。

  3.6.4 收入与利润

  利息收支情况

  主要资产、负债项目的日均余额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的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14年11月以来,央行连续五次降息,同时不断扩大存款利率的上浮空间,最近一次降息直接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银行存贷利差进一步压缩。本行持续加大结构调整和风险定价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存贷利差同比有所下降,净利差、净息差同比逆市上升。

  ■

  从环比情况看,受央行连续降息的影响,本行各项生息资产收益率和计息负债成本率均有所下降。但得益于本行客户结构、业务结构的持续优化,存贷差、净利差、净息差均环比提升。

  发放贷款和垫款日均余额及收益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吸收存款日均余额及成本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手续费收支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开展服务与产品创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投行、托管、代理等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同时,理财、结算、信用卡业务手续费收益也表现良好。

  其他营业净收入

  其他营业净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本行其他营业净收入27.23亿元,同比降幅20.75%,主要因票据价差收益减少。

  (下转B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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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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